招标
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金额
3107.2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07.2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13887221254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建灵0872-51227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截污管道工程:在洱源县城,沿腾飞路、经六路、经七路、经八路等新建/改造DN500-DN600污水管网5.1km,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垃圾收运工程:垃圾收运工程新增果皮箱57只,分类垃圾收集点30座,五色垃圾桶150个,电动三轮车2辆,分类垃圾收运车4辆。垃圾收运量15t/d。3.生态截污沟工程:本次生态截污沟工程设计范围沿弥茨河河道两侧,西岸生态截污沟1.73km,东岸生态截污沟3.39km,总长5.12km。4.生态步道工程:本次步道工程设计范围起于西洱河,终点至海尾河,沿河道两岸新建生态步道,西岸生态步道1.83km,东岸生态步道3.88km,总长5.71km,生态步道宽度1.5-3m。5.生态护岸工程:本次设计生态护岸工程范围沿弥茨河两岸,西岸生态护岸4km,东岸生态护岸4.1km,总长8.1km,共3.89公顷。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07.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25.20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8.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8.80万元,预备费:174.84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30 13:52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洱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872—512220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杨工
办公电话: 13887221254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建灵、王文智
办公电话: 0872-5122703 移动电话: 1810872363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400453001001
标段名称: 洱源县弥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2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24 08:30
开标地点: 洱源县一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107.2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截污管道工程:在洱源县城,沿腾飞路、经六路、经七路、经八路等新建/改造DN500-DN600污水管网5.1km,及其配套附属设施。2.垃圾收运工程:垃圾收运工程新增果皮箱57只,分类垃圾收集点30座,五色垃圾桶150个,电动三轮车2辆,分类垃圾收运车4辆。垃圾收运量15t/d。3.生态截污沟工程:本次生态截污沟工程设计范围沿弥茨河河道两侧,西岸生态截污沟1.73km,东岸生态截污沟3.39km,总长5.12km。4.生态步道工程:本次步道工程设计范围起于西洱河,终点至海尾河,沿河道两岸新建生态步道,西岸生态步道1.83km,东岸生态步道3.88km,总长5.71km,生态步道宽度1.5-3m。5.生态护岸工程:本次设计生态护岸工程范围沿弥茨河两岸,西岸生态护岸4km,东岸生态护岸4.1km,总长8.1km,共3.89公顷。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07.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25.20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8.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8.80万元,预备费:174.84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 3.5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须拟派专人设计代表驻场。
业绩要求:
其他: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注: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提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 3.7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24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9-30 13:52:0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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