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零星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招标人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成都市第三至十再生水厂、第十再生水厂二期、物资设备中心、监测站、培训中心、中加本部、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中水公司、简阳3座工业污水处理厂零星维修施工,维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场地及围墙、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施设备拆除、安装、改造、应急抢修等零星维修维护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 。
2.3 建设地点:
(1)成都市第三再生水厂:成都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2)成都市第四再生水厂: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南三路91号
(3)成都市第五再生水厂: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文昌片区三河村
(4)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办高洪社区五组
(5)成都市第七再生水厂: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甘油村四组
(6)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厂: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十一组
(7)成都市第九再生水厂: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大安桥村
(8)成都市第十再生水厂:成都市高新区中和片区龙灯山社区
(9)成都市第十再生水厂二期:成都市高新区中和片区龙灯山社区
(10)物资设备中心、监测站、培训中心: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4组17号
(11)中加本部: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12)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4组17号
(1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分公司:第五、七、八厂再生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及其配套再生水管网途径地、第九再生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再生水管网途径地
(14)贾家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简阳贾家镇
(15)简阳市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简阳城南工业园
(16)简阳市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简阳市平泉镇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未处于 四川 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加本项目招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5)财务要求:近3年( 2018 年- 2020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亏损;
(6)类似业绩要求: 2018 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或零星维修施工项目 ,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4 特别说明:中标人须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分公司、简阳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分别签订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9日至2021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4楼409室 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5.3.1 投标前14天内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
5.3.2 投标前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区或其他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的;
5.3.3 投标前14天内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有接触史的;
5.3.4 发热、胸闷、恶心、呼吸困难等情况。
5.4 投标人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自觉出示二维码,并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疫情排查措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28-85321151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楼04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61896152
传 真: (028)853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