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清能院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9-1-04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薛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华能清能院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04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作为华能集团直属的新能源技术研发中海上风电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中心和高层次人才聚集地,华能清能院加快打造新能源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提供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所需的资源评估勘察设计、工程建设与调试、运维、检测等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为保证华能清能院及其所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包括华能海上风电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华清储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苍华海上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后续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科研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全面推进公司依法治企,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在各类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2采购内容:为满足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日常业务需要,现结合实际选聘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用于提供以下服务:
2.2.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2.1.1根据公司需要,向其提供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信息,就其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规划、磋商、谈判、起草文件、提出分析建议、出具法律意见、办理申请审批等法律服务。
2.2.1.2负责审核公司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包括起草、修改、审查公司业务活动或经营管理中所需的所有法律文件、范本、协议等,并为最终签署版本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2.1.3根据公司要求,协助办理公司本部工商变更、公证、授权委托管理等法律事务。
2.2.1.4根据公司需要,参加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会议、谈判等,并就所涉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以期趋利避害。
2.2.1.5根据公司指示,列席、见证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办公会等重大会议,并就会议事项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2.2.1.6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合规管理机制。
2.2.1.7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协助所属单位处理突发法律纠纷。
2.2.1.8.根据需要对公司管理层及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其中包括应公司要求的法律专题讲座。
2.2.1.9应公司要求,协调处理与委托事宜相关的政府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关系。
2.2.2专项法律服务
2.2.2.1代理涉及甲方的民事、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事务;
2.2.2.2企业债权债务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企业账款解决技巧、债权债务转移安排;
2.2.2.3代理甲方进行经常性业务以外的重要交易或专项交易,包括投资、兼并或债务重组、增资、融资、上市、分拆、股票发行、合资、合作、破产、清算等;
2.2.2.4为甲方科技成果转化事项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不限于股权架构设计等资本运营事项)。
2.3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
2.4服务期:本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招标采用“统招分签”方式,由中标人分别与华能清能院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须具有有效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具备50名以上专职律师(以司法局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包括兼职律师、实习律师的情况),需提供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截图。
(3)供应商需利益冲突检索,并出具无利益冲突承诺书。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日常法律顾问、建设工程争议解决业绩各3份,并显示合同关键信息(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负责事项的关键页)。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2)本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须办理过不少于3件标的额200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案件业绩,提供案件代理合同或裁判文书作为证明文件(需显示代理律师姓名及印章,如发现伪造,按无效处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1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清能院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华能创新基地实验楼A楼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010-81917692
电子邮件:s_xue@qny.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13
电子邮件:L_d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编号:HNZB2023-09-1-04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作为华能集团直属的新能源技术研发中海上风电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中心和高层次人才聚集地,华能清能院加快打造新能源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提供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所需的资源评估勘察设计、工程建设与调试、运维、检测等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为保证华能清能院及其所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包括华能海上风电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华清储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苍华海上风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后续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科研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全面推进公司依法治企,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在各类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2采购内容:为满足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日常业务需要,现结合实际选聘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用于提供以下服务:
2.2.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2.1.1根据公司需要,向其提供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信息,就其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规划、磋商、谈判、起草文件、提出分析建议、出具法律意见、办理申请审批等法律服务。
2.2.1.2负责审核公司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包括起草、修改、审查公司业务活动或经营管理中所需的所有法律文件、范本、协议等,并为最终签署版本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2.1.3根据公司要求,协助办理公司本部工商变更、公证、授权委托管理等法律事务。
2.2.1.4根据公司需要,参加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会议、谈判等,并就所涉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可行性论证,以期趋利避害。
2.2.1.5根据公司指示,列席、见证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办公会等重大会议,并就会议事项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2.2.1.6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合规管理机制。
2.2.1.7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协助所属单位处理突发法律纠纷。
2.2.1.8.根据需要对公司管理层及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其中包括应公司要求的法律专题讲座。
2.2.1.9应公司要求,协调处理与委托事宜相关的政府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关系。
2.2.2专项法律服务
2.2.2.1代理涉及甲方的民事、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事务;
2.2.2.2企业债权债务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企业账款解决技巧、债权债务转移安排;
2.2.2.3代理甲方进行经常性业务以外的重要交易或专项交易,包括投资、兼并或债务重组、增资、融资、上市、分拆、股票发行、合资、合作、破产、清算等;
2.2.2.4为甲方科技成果转化事项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不限于股权架构设计等资本运营事项)。
2.3服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
2.4服务期:本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招标采用“统招分签”方式,由中标人分别与华能清能院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须具有有效的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具备50名以上专职律师(以司法局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包括兼职律师、实习律师的情况),需提供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截图。
(3)供应商需利益冲突检索,并出具无利益冲突承诺书。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日常法律顾问、建设工程争议解决业绩各3份,并显示合同关键信息(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负责事项的关键页)。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2)本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须办理过不少于3件标的额200万元及以上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案件业绩,提供案件代理合同或裁判文书作为证明文件(需显示代理律师姓名及印章,如发现伪造,按无效处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1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清能院及下属科技成果转化公司2023-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华能创新基地实验楼A楼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010-81917692
电子邮件:s_xue@qny.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13
电子邮件:L_d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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