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翠微旧村改造项目配套市政道路(中心街、大坊街)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7841.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440402-04-01-944811
预算金额7841.15万元
招标公司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
招标联系人林奕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琳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7-15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议程安排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7-15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402-04-01-9448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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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翠微旧村改造项目配套市政道路(中心街、大坊街)监理 | |||
招标项目名称 | 翠微旧村改造项目配套市政道路(中心街、大坊街)监理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标段(包)名称 | 翠微旧村改造项目配套市政道路(中心街、大坊街)监理 |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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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市政道路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一、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详见附件1)、《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详见附件2)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详见附件3) 《国家公共信用中心关于印发<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详见附件4)和 《关于调整珠海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通知》(详见附件5)要求执行,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 (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2)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打印(企业开户行出具的征信报告须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二、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三、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相应证书须具有颁发机构的有效印章。 2.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或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乙级资信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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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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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珠海香洲区 | |||
资金来源 |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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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规模:翠微旧村改造项目配套市政道路(中心街、大坊街),包含中心街、大坊街两条市政道路,其中:中心街西起明珠路,东至翠前路,路线全长约66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为36米,近期仅实施南亩街至翠前路段,实施长度约522米;大坊街南起翠微西路,北至翠景横一路,路线全长约79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为24米,项目估算建安费约 7841.15 万元,总投资约9323.71万元。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批复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保修等阶段监理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与监理有关的工作内容]。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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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工程规模:翠微旧村改造项目配套市政道路(中心街、大坊街),包含中心街、大坊街两条市政道路,其中:中心街西起明珠路,东至翠前路,路线全长约66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为36米,近期仅实施南亩街至翠前路段,实施长度约522米;大坊街南起翠微西路,北至翠景横一路,路线全长约79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为24米,项目估算建安费约 7841.15 万元,总投资约9323.71万元。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安监工程、景观工程、海绵城市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批复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保修等阶段监理服务及招标人要求的与监理有关的工作内容]。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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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15 09:30:00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15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00 | 开标地点 | 市民服务中心开标室(2)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 | |||
招标人 | 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奕群 | 联系电话 | 1372620566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纪琳琳 | 联系电话 | 13798982427 | |
招标监督机构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6-253880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交易中心地址 |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十二楼,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备注:“议程安排”地点栏中的“市中心”是指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市民服务中心”是指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 |
议程安排
序号 | 名称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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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下载 | 2024-06-13 09:00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 | ||
2 | 勘察现场 | 招标人安排 |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 ||
3 | 提出疑问 | 2024-07-05 18:00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疑问 | |
4 | 答疑发布 | 2024-07-08 18:00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 |
5 | 递交投标保证金 | 2024-07-15 09:30 | |||
6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4-07-15 09:30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 ||
7 | 开标 | 2024-07-15 09:30 | 市民服务中心开标室(2) | ||
8 | 资格审查 | 2024-07-15 15:00 | 市民服务中心评标室(8) |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 |
9 | 评委抽取时间 | 2024-07-15 14:30 | |||
10 | 评标 | 2024-07-16 09:30 | 市民服务中心评标室(8) | 评标报告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 |
11 | 定标 | 2024-07-19 15:00 | 市民服务中心评标室(8) |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 |
12 | 中标公示 | 2024-07-24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中标结果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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