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龙水镇等12个镇街第二批项目)预算审核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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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项目
2024-10-14 17:25
机构报名
选取中介机构
上传合同
上传服务结果
选取时间 2024-10-18 09:00:00 |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龙水镇等12个镇街第二批项目)预算审核服务 |
采购人 | 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养护中心 暂无评价 项目成功率:88.17%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大足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 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龙水镇等12个镇街第二批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基本完成,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现须对本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公路工程相关要求对项目的预算列项、工程量计算、定额及预算单价的套用、取费标准以及其他费用的计算进行审查,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点击查看资质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未被重庆市交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人员资格条件 具备交通运输或公路专业造价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甲级造价或一级造价资格 1.进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的所有从业单位均应及时登录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其基本信息,未记录在信用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参与重庆市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选择时不予认定。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按合同要求。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选后立即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
服务金额 | ¥20,000.00元 |
金额说明 |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打折后按两万元计取。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10-18 09: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养护中心 |
监督举报电话 | |
备注 | 无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水毁重建工程第二批招标代理.pdf X X |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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