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2年沿海景观带海堤提升工程(通州湾交界段)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海门与通州湾交界处;
(2)质量要求:合格;
(3)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必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自行下载或电话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以无记名的方式向代理公司以书面或在电子邮箱中提出【hmdz118@163.com】,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09 月 19 日 14 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216开标二室。
八、联系方
招标人:
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
地 址:
海门市解放中路531-2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陆淋晖
电 话:
电 话:
0513-82211906
/upload/file/202209/2022090510470529529.doc/upload/file/202209/2022090510470529529.doc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工程名称:2022年沿海景观带海堤提升工程(通州湾交界段)监理服务建设地点:海门与通州湾交界处。工程规模:项目实施内容为闽海路至通州湾交界处约600米堤防提升建设,堤顶宽度14米,工程总投资约1200万元。计划服务监理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量缺陷保修期。质量要求:合格。 |
2 | 委托监理范围:工程总投资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施工阶段、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
3 | 资金来源:政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以现金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5%,必须从中标人单位基本帐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4 | 投标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5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216室第二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6 | 开标时间:2022年9 月 19 日14 时30分开标地点: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216室第二开标室。 |
7 | 招标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222266 |
8 | 招标代理: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区解放中路531-2号联系人:陆淋晖 联系电话:13921648022 |
9 | ①每家单位进入嘉陵江商务大厦参与招投标活动人员不得超过2名,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人员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口罩。所有进入开评标室的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行程码”、“苏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上的出具时间起算)并主动出示,同时配合测温、查码等工作。未佩戴口罩、无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无健康码、行程码或以上两码异常者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②附件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参加投标人员签署后单独存放,现场递交。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招投标活动延误、暂停或取消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自负。④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措施,投标单位进入开标地点(嘉陵江商务大厦)参与投标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人同时只可一人进入开标室参与投标 ,若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按否决投标处理。 |
岗 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员 | 1名 | 具有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 |
总计 | 3名 | 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无条件及时到岗,必须服从业主安排。 |
序号 | 违约项目处罚条例 |
1 | 监理人必须对承包人的试验取样、封样和送样过程进行见证,若监理人未按规定进行见证或作出虚假见证,每发现一次扣监理费200元。 |
2 | 监理人应在本工程计划竣工(完工)日期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延期批准中的竣工(完工)日期前,组织工程的竣工(完工)预验收,并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完毕,否则每延迟一天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扣减监理1000元。 |
3 | 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并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28天内按发包人和审计部门的要求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否则每延迟一天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扣减监理费200元。 |
4 | 监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及发包人的要求,督促承包人在竣工(完工)预验收前整理完整的工程资料。若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时,竣工(完工)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除由监理人责成承包人达到要求外,视情况扣减监理费1000元。 |
5 | 监理人不按批准的监理规划执行的,视情况扣减监理费500元。 |
6 | 监理人员未能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的,每发现1 项(次),扣减监理费的200元,由此引起的质量、安全问题或者影响工程进度、增加造价的,视情况严重程度,再扣减监理费的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减全部监理费。 |
7 | 监理人应按施工合同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规定定期进行考核登记(该考核台帐作为监理人审核施工结算的依据之一),若发现未按规定考核或考核不实,按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的200元。 |
8 | 监理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如果本工程工地在市水利局等组织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一次扣减监理费的500元,累计被通报批评三次的,发包人报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
9 | 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列人员一致,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应报发包人批准,并且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扣监理费10000元,每更换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扣监理费2000元,每更换一名监理员扣监理费500元;如发现未经审批擅自更换或兼职,发包人除责令监理人立即予以纠正外,可按每人次扣减监理费20000元; |
10 | 投标文件中所列的人员、设备保证按时到场,且监理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在建工程人脸信息采集,若监理人拒绝采集,发包人第一次可责令整改并处违约金单次1000元,若监理人拒不整改,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
11 | 配套投入的设备设施应保证按时到场,如相应工程开始施工后,监理机构现场仍未有投标文件所述的独立于施工单位的有效的测量、检测设备、工具、仪器、通信、信息设备等,每发现缺少或无效一套,扣减监理费500元。 |
12 | 保修阶段,发包人及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监理机构未能按要求进行监理的,每发生一次,除要求整改外,可扣减监理费500元。 |
13 | 若发包人要求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监理人必须承诺无条件按发包人的要求办理,并不增加监理费用,如拒绝更换,一次扣监理费10000元。 |
14 | 监理人确保在开工前,在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内配备本工程适用的所有的规范、验收标准等资料两套,如缺少或使用错误的规范、验收标准,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500元。 |
15 | 监理人及时按照程序上报质量、安全事故,如被发包人证实监理人瞒报谎报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的2%。 |
16 | 发包人定期或临时通知,要求监理机构负责收集、编制或审查的报表、资料,监理机构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完成的,每发生一次,扣减监理费1000元, |
17 | 若监理机构编制、审查的报表、资料,经证实不属实,每发生一次,扣减监理费200元; |
18 | 若监理人在核实承包人申报工程进度款时,工程量虚报超过10%及以上的,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的1%。 |
19 | 现场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现象,监理机构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发出明确的正式书面通知的,每发现一项次,扣减监理费的1%。 |
20 | 若发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勤率低于本合同规定,总监缺勤一天处罚1000元,其余监理人员缺勤一天,按每人每天500元进行处罚。 |
21 | 监理人应对承包人制定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协调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若因监理人监督不力导致被周边群众举报投诉或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
22 |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适时配合承包人加班施工,尤其是隐蔽工程和砼浇筑时必须有专业监理人员值班驻守,如发现监理人员不到岗每次罚款 200 元以上。 |
23 | 对承包人未经变更签证程序擅自进行设计(工程量)变更、扩大或缩小工程投资的行为,未制止和上报委托人的,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允许承包人扩大或缩小工程投资的,处1000元罚款. |
24 | 对隐蔽工程或分项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未按第一次工地例会明确的质量验收程序、要求组织委托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相关监管科室参加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行为不制止、不上报的,处1000元罚款 |
25 |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未按规定进行验收而用于工程的行为不制止、不上报的,处500元罚款; |
26 | 发生非承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总监理工程师未督促承包人办理工期延期手续的,处500元罚款; |
27 | 因监理不力,并未及时书面陈述原因,承包人未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处500元罚款; |
28 | 总监理工程师未以书面形式报请委托人代表批准擅自离岗或无故缺席建设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并未及时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处200元罚款; |
29 | 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第一次工程例会确定的工程例会周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后未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未报送委托人备案,处500元罚款; |
30 | 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垃圾清运、防止扬尘、降低噪音、临时硬化等未按规定组织实施的行为不督查整改、不上报的,处200元罚款; |
31 | 不配合委托人办理好各类工程建设手续;不及时审核承包人资料,不及时整理归档监理资料,处200元罚款。 |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 / |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 | / |
3. 其他人员 | / | / | /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 / | / |
2. 生活用房 | / | / | / |
3. 试验用房 | / | / | / |
4. 样品用房 | /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6. 其他文件 | |||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 / | / |
2. 办公设备 | / | / | / |
3. 交通工具 | / | /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履责时间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专业 | 资格证编号 |
序号 | 设备或仪器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备注 |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9 | 主营范围1. 2. 3. 4. …… | ||
10 |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 ||
11 |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备 注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3 | 拟派总监资质等级 | 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1名 |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 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4 | 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证书1名 |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考试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 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5 | 拟派的监理员 | 具有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1名 | 监理员证书(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6 | 拟派监理人员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 1、投标企业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清单(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 | 1、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7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8 | 投标诚信 | 按诚信承诺书执行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 | 现金方式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工程名称:2022年沿海景观带海堤提升工程(通州湾交界段)监理服务建设地点:海门与通州湾交界处。工程规模:项目实施内容为闽海路至通州湾交界处约600米堤防提升建设,堤顶宽度14米,工程总投资约1200万元。计划服务监理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量缺陷保修期。质量要求:合格。 |
2 | 委托监理范围:工程总投资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施工阶段、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
3 | 资金来源:政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以现金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5%,必须从中标人单位基本帐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4 | 投标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历天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5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216室第一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6 | 开标时间:2022年9 月 19 日14 时30分开标地点: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嘉陵江商务大厦216室第一开标室。 |
7 | 招标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222266 |
8 | 招标代理: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区解放中路531-2号联系人:陆淋晖 联系电话:13921648022 |
9 | ①每家单位进入嘉陵江商务大厦参与招投标活动人员不得超过2名,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人员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口罩。所有进入开评标室的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行程码”、“苏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上的出具时间起算)并主动出示,同时配合测温、查码等工作。未佩戴口罩、无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无健康码、行程码或以上两码异常者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②附件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参加投标人员签署后单独存放,现场递交。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招投标活动延误、暂停或取消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自负。④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措施,投标单位进入开标地点(嘉陵江商务大厦)参与投标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人同时只可一人进入开标室参与投标 ,若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按否决投标处理。 |
岗 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监理员 | 1名 | 具有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 |
总计 | 3名 | 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无条件及时到岗,必须服从业主安排。 |
序号 | 违约项目处罚条例 |
1 | 监理人必须对承包人的试验取样、封样和送样过程进行见证,若监理人未按规定进行见证或作出虚假见证,每发现一次扣监理费200元。 |
2 | 监理人应在本工程计划竣工(完工)日期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延期批准中的竣工(完工)日期前,组织工程的竣工(完工)预验收,并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完毕,否则每延迟一天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扣减监理1000元。 |
3 | 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并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28天内按发包人和审计部门的要求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否则每延迟一天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扣减监理费200元。 |
4 | 监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及发包人的要求,督促承包人在竣工(完工)预验收前整理完整的工程资料。若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时,竣工(完工)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除由监理人责成承包人达到要求外,视情况扣减监理费1000元。 |
5 | 监理人不按批准的监理规划执行的,视情况扣减监理费500元。 |
6 | 监理人员未能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的,每发现1 项(次),扣减监理费的200元,由此引起的质量、安全问题或者影响工程进度、增加造价的,视情况严重程度,再扣减监理费的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减全部监理费。 |
7 | 监理人应按施工合同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规定定期进行考核登记(该考核台帐作为监理人审核施工结算的依据之一),若发现未按规定考核或考核不实,按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的200元。 |
8 | 监理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如果本工程工地在市水利局等组织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一次扣减监理费的500元,累计被通报批评三次的,发包人报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
9 | 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列人员一致,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应报发包人批准,并且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扣监理费10000元,每更换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扣监理费2000元,每更换一名监理员扣监理费500元;如发现未经审批擅自更换或兼职,发包人除责令监理人立即予以纠正外,可按每人次扣减监理费20000元; |
10 | 投标文件中所列的人员、设备保证按时到场,且监理人需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在建工程人脸信息采集,若监理人拒绝采集,发包人第一次可责令整改并处违约金单次1000元,若监理人拒不整改,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
11 | 配套投入的设备设施应保证按时到场,如相应工程开始施工后,监理机构现场仍未有投标文件所述的独立于施工单位的有效的测量、检测设备、工具、仪器、通信、信息设备等,每发现缺少或无效一套,扣减监理费500元。 |
12 | 保修阶段,发包人及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监理机构未能按要求进行监理的,每发生一次,除要求整改外,可扣减监理费500元。 |
13 | 若发包人要求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监理人必须承诺无条件按发包人的要求办理,并不增加监理费用,如拒绝更换,一次扣监理费10000元。 |
14 | 监理人确保在开工前,在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内配备本工程适用的所有的规范、验收标准等资料两套,如缺少或使用错误的规范、验收标准,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500元。 |
15 | 监理人及时按照程序上报质量、安全事故,如被发包人证实监理人瞒报谎报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的2%。 |
16 | 发包人定期或临时通知,要求监理机构负责收集、编制或审查的报表、资料,监理机构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完成的,每发生一次,扣减监理费1000元, |
17 | 若监理机构编制、审查的报表、资料,经证实不属实,每发生一次,扣减监理费200元; |
18 | 若监理人在核实承包人申报工程进度款时,工程量虚报超过10%及以上的,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费的1%。 |
19 | 现场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现象,监理机构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发出明确的正式书面通知的,每发现一项次,扣减监理费的1%。 |
20 | 若发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勤率低于本合同规定,总监缺勤一天处罚1000元,其余监理人员缺勤一天,按每人每天500元进行处罚。 |
21 | 监理人应对承包人制定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督促承包人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协调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若因监理人监督不力导致被周边群众举报投诉或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
22 |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适时配合承包人加班施工,尤其是隐蔽工程和砼浇筑时必须有专业监理人员值班驻守,如发现监理人员不到岗每次罚款 200 元以上。 |
23 | 对承包人未经变更签证程序擅自进行设计(工程量)变更、扩大或缩小工程投资的行为,未制止和上报委托人的,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允许承包人扩大或缩小工程投资的,处1000元罚款. |
24 | 对隐蔽工程或分项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未按第一次工地例会明确的质量验收程序、要求组织委托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相关监管科室参加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行为不制止、不上报的,处1000元罚款 |
25 |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未按规定进行验收而用于工程的行为不制止、不上报的,处500元罚款; |
26 | 发生非承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总监理工程师未督促承包人办理工期延期手续的,处500元罚款; |
27 | 因监理不力,并未及时书面陈述原因,承包人未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处500元罚款; |
28 | 总监理工程师未以书面形式报请委托人代表批准擅自离岗或无故缺席建设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并未及时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处200元罚款; |
29 | 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第一次工程例会确定的工程例会周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后未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未报送委托人备案,处500元罚款; |
30 | 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垃圾清运、防止扬尘、降低噪音、临时硬化等未按规定组织实施的行为不督查整改、不上报的,处200元罚款; |
31 | 不配合委托人办理好各类工程建设手续;不及时审核承包人资料,不及时整理归档监理资料,处200元罚款。 |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 / |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 | / |
3. 其他人员 | / | / | /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 / | / |
2. 生活用房 | / | / | / |
3. 试验用房 | / | / | / |
4. 样品用房 | /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6. 其他文件 | |||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 / | / |
2. 办公设备 | / | / | / |
3. 交通工具 | / | /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履责时间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专业 | 资格证编号 |
序号 | 设备或仪器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备注 |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 ||
8 |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 ||
9 | 主营范围1. 2. 3. 4. …… | ||
10 |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 ||
11 |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备 注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3 | 拟派总监资质等级 | 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1名 |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 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4 | 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证书1名 |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考试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 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5 | 拟派的监理员 | 具有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1名 | 监理员证书(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6 | 拟派监理人员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 1、投标企业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清单(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 | 1、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7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8 | 投标诚信 | 按诚信承诺书执行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 | 现金方式 | 1-8项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未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