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进一步压实湘江新区特种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监特设发(2023)3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及湘市监特设函(2023)140号《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对湘江新区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制订本需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按甲方要求执行。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范围及目标
1、服务范围:湘江新区辖区的高风险、涉民生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电梯、场内机动车、压力容器、锅炉等。
2、工作目标:工作目标为全面提升湘江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二、服务期限及排查数量
1、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2、项目清单和排查数量详见附件1:预算成本一览表和附件2:排查单位明细
说明:具体排查的设备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清单内容,如新增有清单外的特种设备排查工作,单价根据相关收费文件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协商确定。
三、服务工作内容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对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指导使用单位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各项制度;
2、督促使用单位根据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对相应问题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3、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人员、设备状况、管理制度、使用环境等因素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分级分类评价,便于监管部门依据评价结果,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使用单位,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4、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其它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抽查负责人,安排至少4名特种设备专业人员分两组且每组具有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各一名开展以上各项工作;至少提供2台车辆用于外勤,以保障正常工作使用。
2、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和检查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总结上报相关资料,及时沟通工作情况;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安排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5、制订严格的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使用单位各项制度,不干扰企业正常工作,决不弄虚作假、徇私枉法。
6、落实工作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购置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方式: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支付方式:成交人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隐患排查项目并提交《隐患排查报告》(每台)和《隐患排查分析报告》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机构进行验收。成交人凭采购人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必须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及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采购人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为进一步压实湘江新区特种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监特设发(2023)3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及湘市监特设函(2023)140号《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对湘江新区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制订本需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按甲方要求执行。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范围及目标
1、服务范围:湘江新区辖区的高风险、涉民生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电梯、场内机动车、压力容器、锅炉等。
2、工作目标:工作目标为全面提升湘江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二、服务期限及排查数量
1、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2、项目清单和排查数量详见附件1:预算成本一览表和附件2:排查单位明细
说明:具体排查的设备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清单内容,如新增有清单外的特种设备排查工作,单价根据相关收费文件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协商确定。
三、服务工作内容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对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指导使用单位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各项制度;
2、督促使用单位根据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对相应问题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3、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人员、设备状况、管理制度、使用环境等因素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分级分类评价,便于监管部门依据评价结果,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使用单位,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4、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其它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抽查负责人,安排至少4名特种设备专业人员分两组且每组具有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各一名开展以上各项工作;至少提供2台车辆用于外勤,以保障正常工作使用。
2、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和检查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总结上报相关资料,及时沟通工作情况;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安排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5、制订严格的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使用单位各项制度,不干扰企业正常工作,决不弄虚作假、徇私枉法。
6、落实工作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购置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方式: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支付方式:成交人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隐患排查项目并提交《隐患排查报告》(每台)和《隐患排查分析报告》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机构进行验收。成交人凭采购人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必须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及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采购人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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