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顶茶文化体验中心(二期)工程公选公告
金额
98.5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51万元
招标公司开化县齐溪镇大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570-67889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4
公告正文
1、公选条件
龙顶茶文化体验中心(二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公选人为开化县齐溪镇大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公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开化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择。
2、项目概况与公选范围
2.1 龙顶茶文化体验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地点:齐溪镇大龙村15.16号农房,总投资约985105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2 公选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龙顶茶文化体验中心(二期)工程建筑、市政、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和图纸。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资质要求:开化县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响应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
3.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公选截止到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响应人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期限内。
3.6本次公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选择响应申请人办法: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5、公选办法:本次评审采用《开化县法定招标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下浮区间:5%-12%,间距0.5%(详见公选文件评审办法附件)。
6、报名和公选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和文件(含工程预算、图纸)获取时间:各响应人请于2023年 2月 9 日至2023年 2月13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开化县金佰汇广场3号楼2楼248-249)报名和获取公选文件,并缴纳资料费500元(由代理公司代公选人收取)。
6.2报名要求提供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7、公选时间、地点
暂定于2023年 2月 14日上午 9:30 时在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公开选择(如有特殊情况等原因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不能按时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料费不予退还。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月 14日上午 9:30 时,地点为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8.2 响应文件递交的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8.3响应人只能委托1名响应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事先报名的响应文件,公选人不予受理。
8.5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响应人务必做好风险评估,建议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选公告在开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齐溪镇公告栏上发布。
10、其它相关规定
按照市县纪委、监委关于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开政办发[2018]101号)和《关于印发<齐溪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齐委[2021]60号)“禁止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和具有村级管理职责的人员参与本村工程的投标、承包”之规定,村(社)组织班子成员本人承包本乡镇其他村级工程,需经属地乡镇核准。凡属上述人员的,不得作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本工程竞标,不得作为中标单位施工负责人参与本工程建设。如作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标的,评审时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费不予退还;如作为工程施工负责人的,一经查实,镇纪委、监委将对当事人或关联人进行问责处理,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1、 联系方式
公选人:开化县齐溪镇大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化县齐溪镇大龙村 联系地址:开化县金佰汇广场3号楼2楼248-249
邮 编: 324300 邮政编码: 324300
联系人: 詹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695900(政府网) 联系电话: 0570-6788986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 2月 9日
龙顶茶文化体验中心(二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公选人为开化县齐溪镇大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公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在开化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择。
2、项目概况与公选范围
2.1 龙顶茶文化体验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地点:齐溪镇大龙村15.16号农房,总投资约985105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2 公选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龙顶茶文化体验中心(二期)工程建筑、市政、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和图纸。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资质要求:开化县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响应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
3.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公选截止到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响应人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期限内。
3.6本次公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选择响应申请人办法: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5、公选办法:本次评审采用《开化县法定招标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下浮区间:5%-12%,间距0.5%(详见公选文件评审办法附件)。
6、报名和公选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和文件(含工程预算、图纸)获取时间:各响应人请于2023年 2月 9 日至2023年 2月13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开化县金佰汇广场3号楼2楼248-249)报名和获取公选文件,并缴纳资料费500元(由代理公司代公选人收取)。
6.2报名要求提供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7、公选时间、地点
暂定于2023年 2月 14日上午 9:30 时在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公开选择(如有特殊情况等原因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不能按时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料费不予退还。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月 14日上午 9:30 时,地点为开化县齐溪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8.2 响应文件递交的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8.3响应人只能委托1名响应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事先报名的响应文件,公选人不予受理。
8.5为避免人群聚集,请响应人务必做好风险评估,建议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选公告在开化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齐溪镇公告栏上发布。
10、其它相关规定
按照市县纪委、监委关于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开政办发[2018]101号)和《关于印发<齐溪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齐委[2021]60号)“禁止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和具有村级管理职责的人员参与本村工程的投标、承包”之规定,村(社)组织班子成员本人承包本乡镇其他村级工程,需经属地乡镇核准。凡属上述人员的,不得作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本工程竞标,不得作为中标单位施工负责人参与本工程建设。如作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标的,评审时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费不予退还;如作为工程施工负责人的,一经查实,镇纪委、监委将对当事人或关联人进行问责处理,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1、 联系方式
公选人:开化县齐溪镇大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化县齐溪镇大龙村 联系地址:开化县金佰汇广场3号楼2楼248-249
邮 编: 324300 邮政编码: 324300
联系人: 詹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695900(政府网) 联系电话: 0570-6788986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 2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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