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治市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医院业务系统改造软件服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57.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女士0355-7765388
招标代理机构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凯0351-5604330
中标联系人温建京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长治市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医院业务系统改造软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项目内容,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长治市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医院业务系统改造软件服务)
三、预算金额:2557.9620万元
四、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技术要求(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五)商务要求(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六)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主体、时间、程序、内容和执行方式、验收方法、验收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合同权利义务要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等);
(七)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评论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到采购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治市中医医院
地址:长治市府后西街324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55-7765388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海盛科技大厦12A北区
联 系 人:张凯、王建军、段宣忠、赵爱玲、吴瑞霞
联系电话:0351-5604330、18334790817
附件:
项目名称

长治市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医院业务系统改造软件服务)
采购人

长治市中医医院
采购内容

长治市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医院业务系统改造软件服务)
预算金额

2557.9620万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职称

畅小琴

山西省肿瘤医院

13834541030

140102195712234844

主任技师

张学文

山西省儿童医院

18635131818

140102196603244837

高级工程师

温建京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3007027417

140107195909050610

副教授
专家论证意见

经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1、本项目采购需求各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均已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范围,并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2、技术要求(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和商务要求(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均符合要求,合理可行;
3、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主体、时间、程序、内容和执行方式、验收方法、验收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均切实可行,符合要求;
4、其他论证事项:无
结论:项目论证通过,可进入采购实施阶段。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_医院业务系统改造软件服务.pdf
2.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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