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原澳华石英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物拆除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03 】
原澳华石英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物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21-ZHJY-SZLYG2021112808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澳华石英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物拆除工程 ,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捷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原澳华石英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8号
2.1.2 招标范围:原澳华石英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物拆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拆除房屋及基础、附属物(不含设备),拆除后场地清除,残值处理完毕,具体拆除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结构 |
单位 |
数量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1 |
办公楼 |
钢混 |
㎡ |
3550.91 |
1-5/5 |
2 |
后勤楼 |
钢混 |
㎡ |
926.89 |
1-2/2 |
3 |
仓库 |
钢混排架 |
㎡ |
2441.38 |
1/1 |
4 |
纯化车间 |
钢混排架 |
㎡ |
2441.38 |
1/1 |
5 |
粗加工车间 |
钢结构 |
㎡ |
1735.78 |
1/1 |
6 |
车间(连接) |
钢结构 |
㎡ |
98.51 |
1/1 |
7 |
车间(破损) |
钢结构 |
㎡ |
462.83 |
1/1 |
8 |
厕所 |
砖混 |
㎡ |
39.99 |
1/1 |
9 |
中间围墙(厂区与办公区之间) |
|
㎡ |
458.23 |
|
10 |
车棚 |
|
㎡ |
442.2 |
|
11 |
旗杆基座(混凝土砌体) |
|
m³ |
14.22 |
|
12 |
不锈钢旗杆 |
|
根 |
3 |
|
13 |
路灯 |
|
根 |
24 |
|
14 |
彩钢瓦房 |
|
㎡ |
195 |
|
15 |
彩钢瓦房 |
|
㎡ |
35 |
|
16 |
夹芯板房 |
|
㎡ |
53.81 |
|
17 |
彩钢瓦房 |
|
㎡ |
35 |
|
18 |
篮球架 |
|
只 |
2 |
|
19 |
铝合金伸缩门 |
|
樘 |
1 |
|
2.1.3 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低限价为:95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低于此价格,低于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注:合同价款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自主报价,对其报价负责)。
2.1.4 工期要求:13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拆除要求:
1、拆除的材料及残值等须及时清运离场;
2、所有房屋、建筑物拆除至室外混凝土自然地坪标高(室外混凝土路面及地坪不在拆除范围),场地平整至室外混凝土自然地坪标高。
3、因特殊情况所有渣土未及时清运离场,需打包成堆,全部覆盖扬尘网,做好扬尘防控工作。拆除渣土等废料外运时需要协调城管等相关部门,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有安全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苏清办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3)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10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网上支付费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 CA办理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特别提醒: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放弃投标申请,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投标人,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
6.2开标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其他:
9.1投标人必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查、测量,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本项目以现场实物实际面积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本工程的瑕疵保证。投标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现场的投标人被视为对本项目现场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9.2付款方式: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按中标价一次性支付给发包人相应合同价款。在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和其他纠纷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9.2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其形式为现金或转账,金额为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该工程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一次性退还(无息)
9.3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9.4剩余的旧房建筑废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如果在处理废材料过程中产生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捷成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军
联系电话:15950701008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座202室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18751257891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五份 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综合交易”
栏目下载投标工 具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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