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眉山市2023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7.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032
预算金额9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582830104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4000032

二、项目名称:眉山市2023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大源影画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汇锦广场C座 9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大源影画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眉山市2023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眉山市2023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 眉山市2023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 1、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成果并提出验收申请。 2、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项目成果及书面验收申请后,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操作指南》的相关要求组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专家组开展项目自评估。 3、项目成果通过自评估合格后,采购人按程序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通查验收,五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 4、对评估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整改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在采购人自评估阶段,经1次整改后不合格的,采购方暂停合同款项支付直至整改合格;在上级主管部门通查验收阶段不合格的且中标单位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付款并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按不合格项目数量比例退还已支付款项。 97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权娅(采购人代表)钟明星胡松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包干价: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旭光小区西门

联系方式:028-38567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联系方式:15828301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828301042

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相关附件:
眉山市2023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大源影画影视制作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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