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宁县鹤溪河凤凰桥至鹤美桥段滨水景观带高速施工损坏段修复工程(第二次)小额邀请发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景招b[2023]09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静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嘉轩198124229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序号:景招B[2023]095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景宁县鹤溪河凤凰桥至鹤美桥段滨水景观带高速施工损坏段修复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
二、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鹤溪河凤凰桥至鹤美桥段。
(2)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鹤溪河凤凰桥至鹤美桥段右岸堤顶绿道约620米,绿化修整3100平方米(堤顶道路右侧2米,左侧3米范围),项目总投资约14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6)投标下浮率范围:5%-15%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地在景宁县(含丽景园)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在建”指: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招标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邀请单位。
六、其他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承包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招标会议;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开标时间: 2023 年 07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静                     联系人:陈嘉轩、陈少娟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32号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电  话:15168016661                 电  话:19812422965、18767800360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07 月 14 日
景宁县鹤溪河凤凰桥至鹤美桥段滨水景观带高速施工损坏段修复工程(第二次) 施工招标文件(230713 水利小额市政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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