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分队锻炼场地改扩建项目聘请监理服务单位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24-JWYZDI-F1007)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分队锻炼场地改扩建项目聘请监理服务单位
二、项目编号:2024-JWYZDI-F10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分队锻炼场地改扩建项目聘请监理服务单位 |
结合某部分队锻炼场地改扩建项目实际,按国家项目监理服务标准聘请监理服务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提供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甘肃平凉和宁夏固原2个地点 |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施工进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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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220000.00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28日12时00分至6月 3日12时00分止。
(二)申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三)申领方式:
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询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09时00分。
(二)投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三楼第 一 评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6月5日0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三楼第 一 评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联 系 人:陈帮森、李强
办公电话:0931-8587556
移动电话:18093183134
传 真:/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采购管理部门
办公电话:09338361311
移动电话: /
十一、虚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报价(报价),按照无效报价(报价)处理,原则上给予 3 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其他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报价(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在受领谈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机构的,视为恶意放弃,将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十三、特别提示特别提示:根据采购管理局《关于推进供应商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事》,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特此通知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