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华阳~东昌110千伏线路工程(报告表)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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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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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467250/2023-00499 -
分类:
拟批准公示;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其他 -
发布机构: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2023-07-31 -
标题: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华阳~东昌110千伏线路工程(报告表)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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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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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华阳~东昌110千伏线路工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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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镇江华阳~东昌110千伏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江华阳~东昌110千伏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华阳街道、边城镇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建110kV双回输电线路路径长约4.28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4.0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28km。 拆除原110kV容华I线/容华II750线#55塔至220kV华阳变(老)线路,路径长约6.22km,拆除杆塔24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杆塔基础浇筑的施工泥浆,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排水。 施工区域设沉淀池,泥浆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线路施工阶段,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或单位宿舍内,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化粪池中及时清理。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会影响周围水环境。 (2)大气环境 施工期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①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围挡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施工时需要裸露土方的,采用喷淋抑尘,完成后立即覆盖到位;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②优先选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严禁露天搅拌砂浆、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③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运输,不得超载,采取全密封、全遮挡标准化管理,严禁抛洒滴漏,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④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小。 (3)声环境 ①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②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 ③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外,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拆除的杆塔及导线、拆除线路清理基础产生的废弃混凝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分别收集堆放。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拆除的杆塔及导线等,作为物资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拆除线路清理塔基产生的废弃混凝土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施工场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 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废,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围环境; ②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牵张场、跨越场、施工便道等应先铺设钢板、草垫、木板等隔离表层土壤; ③采用先进的架线技术,减少设置临时工程,减少施工占地及植被破坏; ④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⑤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时通过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避开雨季施工,减缓水土流失; ⑥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塔基周围土地及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处理,特别是拆除杆塔基础施工场地进行复耕、固化或绿化处理,拆除塔基混凝土基础深度至地下0.8m以满足当地农业耕作要求,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6)本项目输电线路一档跨越句容水库应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约0.5km架空线一档跨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句容水库应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不在其中新建杆塔。 建设单位将通过采取严格的生态环境减缓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控制施工区域范围,不在句容水库应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增加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对靠近句容水库应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侧设置围挡;施工废水和人员生活污水应及时清运,禁止随意排放至句容水库应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及附近水体;施工现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分类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理,禁止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合理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将施工废物运出现场,并送至固定场所处理,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和主导生态功能(水源水质保护)。 在采取上述临时防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使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在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 (1)声环境 选用加工工艺符合要求、表面光滑的导线,降低架空线路电晕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提高导线对地高度,110kV架空线路导线距地面最低不小于15m。 (2)电磁环境 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提高导线对地高度,110kV架空线路导线距地面最低不小于15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部分线路段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电话:0511-84400992 通讯地址:冠城路8号,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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