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狮设计招[2018]002号的石狮市锦尚外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狮经计【2018】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狮市锦尚外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锦尚镇、鸿山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石狮市锦尚外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南起规划石永二路,北至鸿山路,道路全长约6.2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红线宽度为36m-60m
2.4. 投资总额:建安费约51975.5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水工工程、电气工程(含照明和监控)、景观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投资估算、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其中、初步设计评审费用、施工图审查费用、旧建筑物鉴定及设计费用等均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 内容: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水工工程、电气工程(含照明和监控)、景观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投资估算、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其中、初步设计评审费用、施工图审查费用、旧建筑物鉴定及设计费用等均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9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试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桥(或者路桥、市政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条(含1条) 里程在5公里以上(含5公里)城市主干路(或者快速路)勘察设计(建设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8年2月12日至 2018 年2月23日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10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中国农业银行石狮市支行,账号:13540101040006473
(2)开户行(二):兴业银行石狮支行营业部,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3)开户行(三):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市支行,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注:若潜在投标人为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具体事项详见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投标人可自行到www.fjjs.gov.cn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投标报名回执递交到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予接受。
8.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或者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9.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费用
10.1、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
的80% 计取,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建局大楼
电话: 0595-88705285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
电话:18960288181
联系人:黄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
监督部门: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建局大楼
电话:0595-8872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