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ymzfcg1811h089
预算金额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婷0951-6048098
中标联系人-18295447766
公告正文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彭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XYMZFCG1811H08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计划编号:2018NCZ003293W

采购文件编号:NXYMZFCG1811H089

项目名称:彭阳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人名称: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主任0954- 7015104

地址:彭阳县兴彭大街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武婷 0951-6048098

地址: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11层

四、中标单位情况:

招标公告日期:20181111

中标日期:2018123

中标供应商:彭阳县铭博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9万元整(大写:贰拾玖万整)

地址及电话:彭阳县长安路18295447766

中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商用台式电脑

20

4990.00

99800.00

2

便捷式计算机

10

6930.00

69300.00

3

彩色激光打印机

2

3700.00

7400.00

4

碎纸机

1

800.00

800.00

5

U盘

40

120.00

4800.00

6

飞行器

1

26000.00

26000.00

7

云台相机

1

15500.00

15500.00

8

智能电池

4

900.00

3600.00

9

便捷式打印机

3

2800.00

8400.00

10

空调

1

4000.00

4000.00

11

正版win7系统

30

1680.00

50400.00

五、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与排序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综合得分

排序

1

彭阳县铭博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

89.63

1

2

宁夏元兴源商贸有限公司

73.36

3

3

宁夏圣德尔商贸有限公司

73.90

2

六、公示时间及评委名单:

王凡 张亿一 杨晓萍 杨丽丽 韩秉忠

六、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2018年12月4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八、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网

其他事项:如各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交质疑函,对逾期提交的,我公司将不予接收。此公示期满后成交结果自动生效。

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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