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射阳县串通河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33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331万元
招标公司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联系人洪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倩0552-30922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串通河治理工程已由盐城市水利局盐水计〔2023〕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项目法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射阳县串通河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射阳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射阳县串通河治理工程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22.23千米,新建护岸6.83千米,新(拆)建沿线建筑物10座。工程概算投资10331万元。总工期12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根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展工作,内容包括①环境保护咨询服务;②完成施工期环境监测,提交各项监测报告;③提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④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 。
(2)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 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其他人员要求: 无 。
(6)信用等级要求: 无。
(7)投入的设备要求: 具有承担本合同工作的能力
(8)其他要求: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4.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须在本工程获取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身份证;(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122530258@qq.com)。
4.3获取费用:免收。
4.4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的其投标文件材料不接收。
4.5建设单位收到完整的材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给与回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日8:30至9:00;
5.2递交地点:射阳县水利局七楼会议室(射阳县城解放东路百盛花园1号);
5.3接收单位: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5.4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
5.5投标文件制作: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订成册。
5.6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函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矛盾协调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60%×A+40%×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5<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若干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最高投标限价:29.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水利局官网(http://www.sheyang.gov.cn/col/col16570/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百盛花园1号7楼
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0515-82268229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楼6楼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郝倩
电 话:0552-3092287、17605525678
电子邮件:3122530258@qq.com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合肥滨湖万达支行
帐 号:520819931701000002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串通河治理工程已由盐城市水利局盐水计〔2023〕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项目法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射阳县串通河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射阳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射阳县串通河治理工程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22.23千米,新建护岸6.83千米,新(拆)建沿线建筑物10座。工程概算投资10331万元。总工期12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根据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展工作,内容包括①环境保护咨询服务;②完成施工期环境监测,提交各项监测报告;③提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④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 。
(2)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 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其他人员要求: 无 。
(6)信用等级要求: 无。
(7)投入的设备要求: 具有承担本合同工作的能力
(8)其他要求: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收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4.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须在本工程获取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身份证;(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122530258@qq.com)。
4.3获取费用:免收。
4.4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的其投标文件材料不接收。
4.5建设单位收到完整的材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给与回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日8:30至9:00;
5.2递交地点:射阳县水利局七楼会议室(射阳县城解放东路百盛花园1号);
5.3接收单位: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5.4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
5.5投标文件制作: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订成册。
5.6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函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矛盾协调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7.信用等级要求 | /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证明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60%×A+40%×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5<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10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若干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最高投标限价:29.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值每高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 3.偏差值每低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分为零分。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30 | |
2 | 类似项目业绩 | 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基础上,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否则不得分。) | 2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项目负责人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不得分。) | 1 | ||
3 | 工作大纲 | 根据内容完整性,可行性,针对性强得8分,有缺陷扣0.1~4.0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工作方法、措施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强得8分,有缺陷扣0.1~4.0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报告要点 | 提交的相关报告全面、及时,并满足专项要求,好得6分,有缺陷扣0.1~3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质量控制体系和安全保障措施 | 有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安全保障措施,好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工作进度计划 | 监测计划安排可靠、时间合理、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好得8分,有缺陷扣0.1~4.0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与对策 | 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对策措施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好得8分,有缺陷扣0.1~4.0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4 | 专业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除外) | (1)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中级(环境类或水利水电类)技术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环境类或水利水电类)技术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6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 (2)从项目成员数量、专业匹配、职称、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好得6~8分,较好得4~6(不含)分,一般得1~4(不含)分。 注:1.项目组所有人员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14 | |
投入设施 | 投入的专用设备数量、先进性且能满足本项目业务需要,投入的办公、通讯、交通设备及实验室能满足本工程项目工作需要等,好得8~10分,较好得5~8(不含)分,一般得1~5(不含)分。 | 10 |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水利局官网(http://www.sheyang.gov.cn/col/col16570/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百盛花园1号7楼
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0515-82268229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楼6楼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郝倩
电 话:0552-3092287、17605525678
电子邮件:3122530258@qq.com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合肥滨湖万达支行
帐 号:52081993170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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