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油服中心2023-2025年皮卡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3】005号
预算金额48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工0523-8666888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油服中心2023-2025年皮卡车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扬公标【2023】005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油服中心2023-2025年皮卡车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484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油服中心2023-2025年皮卡车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油服中心2023-2025年皮卡车运输服务: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8 09:00到2023-08-04 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纪工,
电子邮箱:jiwanqing.hdsj@sinopec.com,办公室电话0523-86668882 ,报名微信电话:
15996009506),招标代理联系人核实相关资料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
格审查通过,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17 09: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17 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油服中心2023-2025年皮卡车运输服务项目 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
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
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3】005号
2.2项目名称:油服中心2023-2025年皮卡车运输服务
2.3项目地点: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业务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重庆、贵州、山西)。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5项目预算金额:约484万元(含9%可抵扣增值税;可能存在业务调整和不确定性,招标人对此不
做解释和承诺,预算仅作参考,最终按实际服务量据实计算)。
2.6招标内容和范围:提供符合要求的5座皮卡车(四驱车型,每台车需配备1名随车驾驶员)承担采
油气工程服务中心业务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重庆、贵州、山西)内运送物资及随车装卸人员。
2.7项目周期(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止。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9标段划分:本次共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资质及服务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
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需有相应的安全证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
业执照具有相关业务服务营业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投标人无以下情形:
(1)近两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
(2)近两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近两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
(4)未发生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或伪造资质、资格、业绩、
财务等证件资料投标的情形。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服务要求:
3.3.1项目运行管理要求
(1)投标单位须有完善的道路运输管理体系,包括不限于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
程、岗位职责、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应急预案等。
(2)中标人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并在服务区域内设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做好车辆运行管理,确保运
输服务顺利开展。
(3)中标人必须为随车驾驶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定期组织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备招标
人。
(4)中标人需为投标人提供全天候的运输保障,做到随时出车;因实行驻地集中管理,运输任务完
成后、中标人需将服务车辆停放在招标人指定的场所,食宿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因长期使用需要进
行维修保养的、需提前通知招标人,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因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私自出车、改
变行车路线,造成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
(5)中标单位承担承运物资及随车人员运行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风险。中标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方管理,服从招标方生产安排,遵守招标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接受招标方
的安全监管。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按要求接受问责、约谈、停工整顿、经济处罚等管理措施。
3.3.2服务人员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随车驾驶人员必须是该公司员工,年龄不超过58周岁、身体健康、无影响驾驶安
全的疾病、无不良记录。
(2)随车驾驶人员必须具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处于有效状态、驾龄两年以上,具备
道路运输风险识别能力,并能及时落实防范措施。
3.3.2服务车辆要求:
为保证服务质量、确保承运车辆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中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该公司名下自有
车辆、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所提供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车型:5座四驱皮卡车车型、行驶里程≤15万公里;
(2)车龄:车辆首次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0年6月30日之后;
(3)车辆原值:车辆购置原值(不含税金额)≥10万元,以首次注册登记时发票为准;
(4)车辆保险:车辆保险必须为营运性质保险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200万元;
(5)驾乘人员保险:人身体意外伤害保险≥50万元/人,需足额赔付,并按驾、乘座位数量投保。
(6)所提供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具备视频记录功能的行车记录仪及配备符合国家规定配备
的安全附件。
(7)为防止运输过程中承运物资对车辆造成损伤、投标人需对车辆做好必要的防护,招标人不承担
车辆损坏赔偿责任。
3.3.3承运车辆及随车驾驶人员提供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方需及时组织车辆及随车驾驶人
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提供满足使用要求的备用车辆运行,30天内提供服务提供符合招标方要求的
车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提供车辆及随车驾驶人员。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招标人有
权追究责任,并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解除相应合同。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纪
工,电子邮箱:jiwanqing.hdsj@sinopec.com,办公室电话0523-86668882 ,报名微信电话:
15996009506),招标代理联系人核实相关资料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
格审查通过,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需提供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
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缴费
证明,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6)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证书(原件扫描件);
(7)安全员的安全证书(原件扫描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单位人民币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说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
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投标保证金以财务核实到账为缴纳成功。系统内部
单位免缴。投标人在汇款时需备注:“华扬公标【2023】005号 投标保证金” ,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
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将作为无效投
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每标段投标保证金单独缴纳。
5.2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单位人民币3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京下关支行
账 号:32001595236052501644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
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网银或转账支付(现金除外)。
5.5保证金的退还: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
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的银行账
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只退还本金,不计算利息。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
心开标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7日9:00时分;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华东石油局华东油气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开标室。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38888945
邮箱:49841008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刘工、纪工
联系电话:0523-86668882
日期:2023年7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油气分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3338888945
电 子 邮 件: 498410081@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华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99号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0523-86668882
电 子 邮 件: gaogd83010.hdsj@sinope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一: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油服中心 2023-2025 年皮卡车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华扬公标【2023】005 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被 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 位在相关网站上或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电子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 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
被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时现 场填写。
日期: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单位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姓名)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 项目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 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姓名)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 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 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 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 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
授权委托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月 日 日期:年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 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 除外);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 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 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 所在地承接工程;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在注册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③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三)资格审查合格其他条件: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信誉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至开标之日截止】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 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一年内【至开标之日截止】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三个月内【至开标之日截止】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 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相 关指定媒介上公示且在公示期限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开标之日截止】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 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 投标。(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 人信誉承诺书》)。
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⑧投标人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拖欠 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四)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将在相关指定 媒介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 确拒绝其投标。
1.1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 不少于 3 个月。
1.2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 1-3 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 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 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 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 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 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 投标的等情形),公示 1 个月;
(3)企业一年内 4 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 1 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 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 3 个月。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 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提出。
3.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 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 责任。
4.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重新招 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5.投标人被发现并被证实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需评审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4.1、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备查】;
4.1.2、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4.1.3、资信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加盖公章,具体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说明】。
4.1.4、《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提供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
4.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4.1.6、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3】。
4.1.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 供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 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被委托人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 和聘用合同。【如项目负责人或被委托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相关 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4.1.8、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安全证书【提供原件备查】;4.1.12 安全员的安全证书(原件扫描件);
4.1.13、投标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2、 其他相关要求:
①以上 4.1 款 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核查的,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扫描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未提供有效复印 件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内容、印章完全、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如资 格审查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为模糊无法辨认的,作资格审查不 合格处理。
③资信证明: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 询结果,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 人未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若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 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情况,招标人视情况作废标处理。
附件三:
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我单位 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 负责人不存在会导致影响办理招标项目相关手续的情形。
2、我方不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 人均不存在近 5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3、我方不存在相关文件规定的,不能参加招投标的情形。
4、我方在投标全过程(含异议、投诉环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有 效、合法的,无弄虚作假行为。
5、针对线上开标的项目,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 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 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 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 10 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 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 理结果。
6、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完全响应及认可招标 文件(含答疑及补充等),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 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7、我方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我方在招投标期间,如果涉及异议或投诉,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否则,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9、我方如果涉及异议或投诉,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 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质询。
我方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若我方违反上述任意承诺条款、本招 标文件的约定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提供与事实不 符的虚假材料,我方愿意接受招标人、相关监督部门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 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 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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