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吉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的结果公告
金额
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k-2022-33-01
预算金额65.23万元
招标公司吉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龙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卫北兴19903439964
中标公司山西绿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6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吉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LK-2022-33-01 二、项目名称:吉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 三、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钧,陶东奎,陈宏(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县林业局 地 址:吉县车城乡 联系方式:13623685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龙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52号盛玖大厦B座7层701室 联系方式:19903439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北兴 电 话:1990343996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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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rec.sxzwfw.gov.cn/jyxxzczb/434163.jhtml
磋性争竞项目编号:SXLK-2022-013-01吉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
目录日期:2022年8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龙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件文商
三、响应文件13二、磋商文件11一、总则10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0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
九、询问和质疑26八、保密和披露23七、服务费23六、签订合同22五、磋商采购程序17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1第七部分合同草案(可修改)37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9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6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6
预算金额:65.23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吉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项目编号:SXLK-2022-33-01一、项目基本情况吉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采购共一个包,内容为根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已初步筛选出的国家下发的适宜造林绿化空间图斑,做好调查评估范围的细化核实、补充完善工作,确保调查评估范围可操作性、可落实。最高限价:65.23万元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报价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2、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获取采购文件。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10时00(北京时间)(一)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四、响应文件提交3、售价:0元(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广奇财富中心A座16层山西龙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10时00(北京时间)(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
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广奇财富中心A座16层山西龙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2022年08月26日10时00(北京时间)五、开启:
地址:吉县新华东街政府机关名称:吉县林业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本公告发布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卫先生19903439964地址:临汾市尧都区经济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A座16层名称:山西龙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623685255
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窗体底端窗体顶端电话:19903439964项目联系人:卫先生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3、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2 | 响应文件(纸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一份(U盘)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扫描件)。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项)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2)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3)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9、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2)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11、联合体磋商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4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报价一览表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 |
5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是1、磋商保证金金额:按项目缴纳13000元 壹万叁仟元整(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开户名称:山西龙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6011 0301 0300 0004 52253开户银行名称: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号:402177000530 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 |
8 |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无 |
9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 |
10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支付。 |
11 | 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技术服务业) |
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下载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有关通知并造成损失的,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响应人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
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2.1和32.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所有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在下载磋商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9.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六条规定执行。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的要求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9.1.2响应文件还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9.1.1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9.4.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4.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磋商无效。9.4.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代理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保证金按下列方式提交:本项目是否要求响应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9.4响应保证金
ⅱ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ⅰ磋商供应商在本次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及证明材料的;9.4.7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以下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4.6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9.4.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4.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代理机构收取成交服务费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ⅷ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ⅶ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ⅵ开标后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ⅴ磋商供应商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ⅳ磋商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质量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ⅲ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
9.5.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元为计算单位。9.5磋商报价
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2.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5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13.1要求对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的,将做无效磋商处理。代理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3.1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地址,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及磋商供应商公章。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5.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1纸质响应文件须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1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18.响应文件审查17.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
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18.3.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8.3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18.3.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18.3.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8.3.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磋商18.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磋商无效。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书面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1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书面通知要按照代理机构要求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0.最后报价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3.13条要求进行审查。
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综合评审20.4当所有供应商完成最后报价后,“政采云评标系统”将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次性统一显示给磋商小组。20.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需填写具体价格。20.2磋商供应商应在自行准备的电脑终端设备上及时关注磋商小组下达的最后报价通知,不论何种原因,磋商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主动退出磋商。2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政采云平台”中下达最后报价通知及最后报价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最后报价,点击【提交】完成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3.评审复核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4.磋商保密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6.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磋商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9.服务费七、服务费28.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签订合同
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1.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八、保密和披露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33.质疑32.2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32.询问九、询问和质疑31.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2质疑函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磋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3.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5无效质疑情形33.4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33.7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3.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根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结合已初步筛选出的国家下发的适宜造林绿化空间图斑,做好调查评估范围的细化核实、补充完善工作,确保调查评估范围可操作性、可落实。工作内容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科学组织开展吉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明确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并上图入库,科学确定各级国土空间规划2025年、2030年、2035年的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标,做到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做到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任务完成后尽快“落地上图”,及时更新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数据库。工作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源局〔2021〕198号)有关要求,为切实推动我省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系统配置各类空间要素,科学合理有序做好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相关工作。吉县林业局积极配合本项目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及国家林草局的要求开展吉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国家下发图斑已经通过了土地前置评估条件、土地适宜性筛选,各地应重点针对国发图斑的其他因子进行分析,初步筛选出不适宜图斑,将其作为外业调查评估对象。1)国家下发图斑不适宜分析在ArcGS平台中加载国家下发图斑、省级补充图斑以及市县、省直林局补充图斑,结合遥感影像,根据土地前置评估条件、土地适宜性等因素,对图斑进行全面内业分析。(1)内业分析工作步骤省林草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下发图斑基础上,将符合造林绿化条件的图斑补充完善形成工作底图下发各市、县,并且在下发图斑基础上,对调查评估范围、指标等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市县、省直林局补充图斑对于适宜开展造林绿化的图斑开展外业调查评估。3)市县、省直林局补充图斑适宜分析②已变化为疏林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的“其他草地”。对这部分图斑,应重点分析其立地条件和现地情况将其纳入外业调查评估对象。同时,对于乔木郁闭度已达0.2的森林图斑,也应全部纳入外业调查评估对象,提供佐证材料,下一步在国土变更调查中,予以纠正。①已施营造林工程的“其他草地”。对该部分图斑全面开展外业调查评估。省级补充图斑初步通过了土地前置评估条件、土地适宜性筛选,各地主要对省级补充图斑的现状进行分析。2)省级补充图斑适宣分析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主管部门对本县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成果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等进行自查,对补充图斑的适宜性理由。1)县级汇交(3)成果汇交对内业判读中无法通过影像确定该图斑地类的图斑需到当地实地考察,通过国土云软件拍照举证,判读该图斑是否适宜,并通过“国土调查云”提供照片、文件等举证材料。利用“国土调查云”开展外业调查评估。(2)外业调查评估
商务部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主管部门,对各市(县)级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成果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进行质量检查,并按不低于上报图斑数量的1%进行抽查核查,抽查结果合格率应大于95%汇总形成省级数据库、调查统计表、成果报告,提交国家技术组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上报自然资源部及国家林草局。3)省级汇交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草主管部门,对各县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成果进行核查。对补充图斑的适宜性、合规性以及不适宜图斑的举证材料进行重点审核,协调各县造林绿化需求和目标,严格把关成果质量。核查通过后,汇总形成市级数据库、调查统计表、成果报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草主管部门。2)市级汇交以及不适宜图斑的举证材料进行点检查分析。确定无误后,形成县级图斑矢量数据库,编制调查统计表,编写成果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项目名称:吉县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项目编号:SXLK-2022-33-01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扫描件)。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项)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
7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产品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9 | 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10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的,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扫描件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11 | 联合体协议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二、符合性要求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说明: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符合性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1 | 报价 | 响应文件报价审核 | 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货物/服务名称是否与磋商文件一致;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2.报价若存在漏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响应无效;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2 | 商务要求 | 响应性文件审核 | (一)服务地点:吉县。(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三)服务标准:合格(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
3 | 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的审核 | 1..服务方案具体、详细;2.组织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3.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说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参加多包报价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 |
3 |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内容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 |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磋商人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人所报价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四、成交标准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第三部分:价格评审第二部分: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第一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共20分) |
1 | 供应商业绩 | 提供近3年(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已完成的同类型(调查规划类)业绩,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内容)作为证明,每个得3分,最多得15分。(业绩证明附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 | 15分 |
2 | 人员配备 | 项目投入人员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5分(附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 5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共70分) |
1 | 服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 | 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优秀得10分;对项目总体认识较深刻,论述、较完整、较清晰、一般得6分;对项目总体认识较差,论述完整清晰度较差得3分。 | 10分 |
2 | 服务内容的全面性 | 投标人提供的组织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全面、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较合理、可行性较好,得6分;内容不完整、不详细、不合理、可行性较差,得3分。 | 10分 |
3 | 人员配置的合理性 | 对投标人提供的组织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较合理、可行性较好,得6分;内容不完整、不详细、不合理、可行性较差,得3分。 | 10分 |
4 | 服务进度安排合理性 | 对本项目服务进度安排合理性进行打分: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较合理、可行性较好,得6分;内容不完整、不详细、不合理、可行性较差,得3分。 | 10分 |
5 | 服务流程安排合理性 | 对本项目服务流程安排合理性进行打分: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内容较完整、较详细、较合理、可行性较好,得6分;内容不完整、不详细、不合理、可行性较差,模糊不清得3分。 | 10分 |
6 | 服务成果的全面性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内容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得10分 ,措施内容简单、基本合理,得6分;内容较差、不太合理,得3分. | 10分 |
7 | 应急预案 | 投标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及预案。措施内容完整,预案有效性全面、详细、可行性强得10分;措施内容完整,预案有效性全面、可行性较强得6分;措施内容完整,预案有效性强、可行性合理得3分; | 10分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报价(满分10分)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
报价(满分10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监狱企业 |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创新产品创新服务 | (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
采购人(买方):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第七部分合同草案(可修改)
签署日期:成交人(卖方):
2、服务依据:1、服务内容: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的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合同条款签署地点: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3.技术服务进度:2.技术服务期限:1.技术服务地点:第二条乙方应当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4)(3)(2)(1)1.提供技术资料: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3.其他:(2)(1)2.提供工作条件: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月日分期支付乙方。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3)方案通过相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获得批复文件后付清余款。(2)方案通过审查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3)方案通过相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获得批复文件后付清余款。(2)方案通过审查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支付方式和时间: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月日分期支付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第五条双方确定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账号:地址:开户银行:
2.涉密人员范围: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4.泄密责任:3.保密期限:2.涉密人员范围: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一份,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吉县财政局采购管理科备案一份。4.泄密责任:3.保密期限: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响应函1、响应人代表证明目录资格证明文件
10、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9、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1、联合体磋商协议
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响应函2、响应函格式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代理人:(代理人电子签章)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人民币(大写)元(¥元)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E-mail: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
提供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扫描件)。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最近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项)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违法记录声明
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1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9、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体各方:《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磋商协议(本项目不涉及)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投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投标而提供服务提供全部保证及支持。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甲方(电子印章):乙方(电子印章):
目录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1、报价一览表格式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报价一览表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鉴):供应商全称(公章):项目编号:
内容 | |
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目录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服务、服务地点、付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响应。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1)2、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政府采购政策资料
…………(1)1、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2)供应商/投标人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构成页签下,若某一节点无对应文档,则该节点无需上传内容,系统在该节点界面会显示空白,此为正常情况。(1)综合评分相关资料和其它部分重复的,响应人必须在综合评分相关资料中再次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说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3、政府采购政策资料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1)2、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第包货币:人民币/元响应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4、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年月日响应人:(法人电子签章)(2)响应人响应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
盖投标人公章我单位参加项目,编号,请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到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开户行全称: | |
帐 号: | |
银行行号:(重要,必填) | |
开户行所处省、市 | |
联系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粘贴保证金回单复印件 |
注:表中内容请务必全部填写完整,保证金回单、开户信息或账户信息函一定要附,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此页务必在投标时提交,不要装进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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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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