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云短信平台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云短信平台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4楼标书售卖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4-1943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云短信平台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云短信平台短信发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人民币0.045元/条 | 通过云短信平台为采购人提供可覆盖全国范围内的手机用户(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发送政务短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服务期结束:(1)一年服务期限到期;(2)合同以预算金额作为合同上限金额,据实结算,本合同上限金额使用完毕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4按照本投标邀请函规定的要求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4楼标书售卖处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及发票事宜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3820346/83821872,联系邮箱:zhongjbss2@zjscs.com。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中心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4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的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 gov .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 gov .cn)发布的文本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
4.关于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文件:携带授权代表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于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四楼标书售卖室购买文件,填写报名信息。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43850041654
注:请投标人认真检查核对汇款账号,因错汇款等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020-38001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林宝瑜/施其铿/谢知,13060908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宝瑜
电 话:1306090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