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一)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71.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1-440607-04-01-251555
预算金额71.00元
中标联系人黄国勇
公告正文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401-440607-04-01-251555
投资项目名称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一)设计

标段(包)名称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一)设计

公示名称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同湖片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补短板工程(标段一)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完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全部评审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定标候选人如下:1、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济标得分:11.04分,技术明标得分:38.4分,资信标得分:25.5分,总分:74.94分; 2、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标得分:19.13分,技术明标得分:39.4分,资信标得分:12.5分,总分:71.03分; 3、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济标得分:18.27分,技术明标得分:39.9分,资信标得分:24分,总分:82.17分。

定标候选人一

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88.00(%)
质量承诺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10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嘉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路桥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书第1300101074791号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没有设置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A244014350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昌景黄铁路(景德镇段)客专配套电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沙井街道北环路(锦程路-宝安大道)交通整治工程;石岩街道光明路(径背路—宝石西路)改扩建工程(可研、设计一体化)

定标候选人二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85.00(%)
质量承诺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10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向炜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高级工程师/2103001061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没有设置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A144001329-6/1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燕罗街道朗东路(燕罗路-喜高路)综合改造工程(设计)

定标候选人三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71.00(%)
质量承诺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10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黄国勇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道桥隧道设计高级工程师/ZGB07023100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没有设置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A144000289-6/1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高端电子)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好心大道(市民大道-太和大道);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置业路至濠江路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九和路、沥新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信宜市笔架山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新桥街道上南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可研、勘察、设计一体化);沙河西路(高新路-礼睦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徐闻县龙塘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72号办公楼309室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578726355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7732610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0时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7月22日 10时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SS)XZ0046;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所有定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 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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