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远县南部片区6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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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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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远县南部片区6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宁远县南部片区6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2】78号批准并由宁远发改许准字【2023】 37 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远县南部片区6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 ; 1.2.2 建设地点:宁远县辖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宁远县辖区内,建设内容为新建天堂镇、水市镇等六镇的六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及下灌、中和、九嶷湖三座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工程。其中新建六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总建设规模为8200m3/d(天堂镇大阳洞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为1200m3/d,近期建设规模为600m3/d,用地规模约10.13亩;水市镇香花铺、 梅岗、下坠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为2000m3/d,近期建设规模为1000m3/d,用地规模约9.77亩;冷水镇东城、上宜、 云谭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为1600m3/d,近期建设规模为800m3/d,用地规模约9.7亩;仁和镇李家铺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为1600m3/d,近期建设规模为800m3/d,用地规模约10.58亩;太平镇岭头源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为800m3/d,近期建设规模为400m3/d,用地规模约6.78亩;湾井镇湾井片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为1000m3/d,近期建设规模为1000m3/d,用地规模约3.04亩),六镇配套管网长度 58.691km;均按照污水处理工艺要求新建设施及附属配套设施。 对下灌污水处理厂新建DN400排水重力管(HDPE双壁波纹管)4.19km,更换人工湿地滤料与绿化;对中和污水处理厂新建钢砕结构组合池(厌氧-缺氧-好氧)1座,新建砖混结构综合设备间1座,对原(厌氧-缺氧-好氧)+MBR(生物膜法)一体化设备进行改造,新建DN400排水重力管(HDPE双壁波纹管)2.57km, DN300排水重力管(HDPE双壁波纹管)0.91km;对九嶷湖污水处理厂新建DN500排水重力管(HDPE双壁波纹管)2.13km,新建DN400排水重力管(HDPE双壁波纹管)4.19km, DN300排水重力管(HDPE双壁波纹管)1.07km(具体建设内容以经业主方和监理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且经财政审核为准)。 1.3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施工周期为18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评审后的控制价所包含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勘察部分: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 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测绘成果、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优化服务工作。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图审、编制工程预算书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必须控制在招标人要求的限额内,如果超过了,须对施工图进行优化及调整,直到符合相关规定。 (3)采购与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范围为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 (4)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1.5 质量要求: 1.5.1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5.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以及国家或行业部门对相应的其他工程等要求进行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类 专业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壹级注册建筑师 R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要求: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 投 标 意 愿 者 , 请 于 详 见 外 网 公 告 起 在 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s:\\ggzy.yzcity.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yzcity.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yzcity.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46-7225211。 9. 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yzcit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17769311332 ( 经本人同意公开 ) 。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 的解密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5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17769311332 ( 经本人同意公开 )。 9.6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 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8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9 投标担保形式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80.00万元 );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自行选 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 (1) ?承诺 (达到湘建监督〔2022〕6号文第四条标准的投标人方可使用承诺) ; (2) ?现金 (3) ?保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宁远县商均路 联 系 人 :何辉 电 话 :13789215117(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宁远县九嶷南路75号 联 系 人 :付锦、张永生 电 话 :15107307743(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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