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宇煌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芳0591-877138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项目询价征集公告


我司受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中心卫生院委托,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项目进行标前采购控制价询价征集,欢迎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名称: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项目
采购概况
1.为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进行控规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完成对拟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以及配合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并取得审批意见及其他采购人所需临时性工作并一次性通过论证及评审工作,配合获得批复及后续相关工作。具体包含:①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支持性规划,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48 号)、《福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长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②根据国家标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报告成果应包含现状调查和分析、交通组织分析、交通需求预测、影响程度评价、交通分配、建议和结论,并针对编制内容组织专家评审,将材料上报给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局审批部门进行初审,取得专家及主管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等全部工作。
2.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0307 平方米(约 30.46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0200.00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7200.00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000.00 平方米。项目分期实施,其中本次一期建筑面积 18100.00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5100.00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3000.00 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2100.00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2100.00 平方米。项目地块容积率 0.85,建筑密度 15.76%,绿地面积 6092.12 平方米,绿地率 30%,机动车停车 138 辆,非机动车停车 516 辆,设置床位 200 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自然资源部核发的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格式自拟,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征集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1.提供完整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包含:编制报告所需人员工资、差旅费、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
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单独装订成册。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本为DOC格式,图样为JPG格式)。
3.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与电子文档一起装袋密封,价格征集文件必须密封,外包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价格征集仅作为采购预算的参考资料所有权归询价单位。价格征集文件可直接送招标代理公司。
、价格征集文件投递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投递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迟到的文件将被拒收。
2.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下午17: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文件将被拒绝。
3.递交地址: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四层406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友爱村林柄街101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宇煌 18695615660
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四层406室
联系人及电话:宋芳 0591-87713855
七、征集文件发布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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