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松公司宣传标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4.4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我司(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需采购一批宣传标识,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松公司宣传标识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货及安装时间:自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成交人需于3日出效果图给采购人确认(确认标识类别、内容、数量、规格和安装地点),确认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制作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和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pur.yonyou.com/DGDSXNY)上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具备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宣传标识牌制作项目的经验,至少1个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本次采购为统一采购,报价人应详细核对及阅读采购清单要求,并进行统一报价,不得拆分清单,如有遗漏造成报价失误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二)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材质、大小、设计效果图、数量进行报价及后续制作及安装,如经采购人核实成交人所报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中标资格。
(三)制作及安装要求:
1)成交人需到采购人安装地点进行勘查,制定详细的安装方案及实施效果图给到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制作,并将宣传标识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东莞市松山湖,但非同一个地点,报价人需自行承担费用)进行现场分批安装。
2)成交人应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及设计理念进行制作,不得擅自更改。
3)在生产过程中应接受及配合采购人抽样检查,以确保宣传品质量。
4)制作及安装需为同一家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宣传标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生产制作。
5)所有宣传标识,需在显眼展示区域必须标注清晰“东实环境”字样及logo。具体字体、大小、位置等设计细节需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品牌视觉规范执行,以维护品牌形象的一致性和识别度。
6)成交人提供的宣传标识画面要平整美观,要遵循科学、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城市风貌相融合。画面对位要准确,边缘不翘边。裁剪要整齐、统一、美观。
(四)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6个月以上,如技术规格书或厂家对单体产品有更高要求的,遵循更高要求。质保期内不存在掉落、褪色、起泡、起褶皱等情况,质保期内成交人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或书面通知)即时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1小时内与采购人协商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五、完成时间
自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成交人需于3日出效果图给采购人确认(确认标识类别、内容、数量、规格和安装地点),确认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制作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成交人按要求完成供货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成交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的,则由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核验无误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报价
限价:¥144,900.00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保险、人工服务费、装卸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责任)、制作及安装费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供货及安装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响应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响应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招标采购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含税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后承诺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6、业绩:具备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宣传标识牌制作项目的供货及安装经验,至少1个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未到场声明(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一、响应要求
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方式,响应人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
线上投标
平台登录: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门户(https://pur.yonyou.com/DGDSXNY)→首页→供应商注册→填写(点击下一步,完善供应商信息)→注册成功→返回招采平台主界面登录→投标。(详见右下角帮助中心相关指引)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资料并进行报价。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人须严格按照招标平台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以PDF形式上传到线上招采平台(PDF需为彩色盖章扫描件)。
2、报价文件必须按要求加密。
3、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开标结束,成交人需在收到结果确认函后缴存¥2,800.00(限价2%)的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该项目签署公司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如成交人发生任何违约,成交人同意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待全部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申请并核实无误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若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80010190010050708
如因成交人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30。
开标地址: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线上招采平台。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902(18468187249)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响应,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成交人如未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响应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响应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响应人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响应人的响应IP地址一样。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采购文件】东松公司宣传标识采购项目 .docx(1).docx
【采购公告】东松公司宣传标识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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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需采购一批宣传标识,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松公司宣传标识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货及安装时间:自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成交人需于3日出效果图给采购人确认(确认标识类别、内容、数量、规格和安装地点),确认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制作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和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pur.yonyou.com/DGDSXNY)上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具备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宣传标识牌制作项目的经验,至少1个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模块 | 内容 | 图例 | 参数 | 总数/块 |
1 | 安全防护警示管理 | 爱护环境 请勿乱扔垃圾 | | 20x40cm户外背胶喷画 | 630 |
2 | 垃圾临时堆放处/禁止采摘竹笋/禁止砍伐竹子 | 40*60cm,1.2mm镀锌板,贴广告级反光膜喷画/50*1.5*1800mm镀锌管,挖基水泥填埋30cm,整个牌面加立柱地面可视总高150cm | 66 | ||
3 | 环卫作业 车辆缓行 | | 牌面:100*40cm 架子:100*100cm 镀锌材质+广告级反光膜喷画 | 39 | |
环卫作业 注意避让 | |||||
4 | 青青花草 请勿践踏 | | 40x50cm,豆豆ip 镀锌板切割造型版面双面UV总高90-110cm,地面高度65-70cm | 88 | |
5 | 已施农药 禁止触摸 | | 长44cm*宽56cm*高66cm,不锈钢三角立牌,重约5kg,广告级反光膜喷画 | 185 | |
6 | 雪糕筒logo贴纸 | | 高度:70cm,底宽:34cm,户外背胶 | 600 | |
7 | 活动围档架 | 宽300*高150cm,镀锌方管,加厚灯布 | 100 | ||
8 | 公厕养护管理 | 男卫生间/女卫生间/第三卫生间 | | 30*15cm5+5厘PVC板UV打印 | 65 |
母婴室/儿童座椅台 | |||||
9 | 公厕养护管理 | 坐厕/蹲厕/无障碍通道 | | 30*15cm,PVC胶片背面UV打印加强力双面胶 | 135 |
10 | 1、爱护公共设施,切勿池内洗菜 | | 30*15cmPVC胶片背面UV打印加强力双面胶 | 302 | |
2、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 | |||||
3、小心地滑 | |||||
4、手纸入篓,自觉冲水 | |||||
5、节约用水,关住点滴 | |||||
6、节约用纸,珍惜资源 | |||||
7、请勿吸烟,健康相伴 | |||||
11 | 清洁牌、维修牌,机械设备故障正在维修 | | 高69*宽29*底20cm,不锈钢A字牌 | 74 | |
12 | A4亚克力板槽 | | 222*302mm,双层亚克力材质 | 15 | |
13 | 安全防护警示管理 | 充电注意安全,小心漏电非环卫作业车辆禁止充电 | | 30cm*40cm五厘透明亚克力背打正面磨斜边 | 50 |
14 | 工具间/工具放置点/机械维修间/易损品/车辆损耗品/易燃易爆品/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 | | 30*15cm五厘透明亚克力背打正面磨斜边 | 84 |
本次采购为统一采购,报价人应详细核对及阅读采购清单要求,并进行统一报价,不得拆分清单,如有遗漏造成报价失误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二)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材质、大小、设计效果图、数量进行报价及后续制作及安装,如经采购人核实成交人所报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中标资格。
(三)制作及安装要求:
1)成交人需到采购人安装地点进行勘查,制定详细的安装方案及实施效果图给到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制作,并将宣传标识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东莞市松山湖,但非同一个地点,报价人需自行承担费用)进行现场分批安装。
2)成交人应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及设计理念进行制作,不得擅自更改。
3)在生产过程中应接受及配合采购人抽样检查,以确保宣传品质量。
4)制作及安装需为同一家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宣传标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生产制作。
5)所有宣传标识,需在显眼展示区域必须标注清晰“东实环境”字样及logo。具体字体、大小、位置等设计细节需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品牌视觉规范执行,以维护品牌形象的一致性和识别度。
6)成交人提供的宣传标识画面要平整美观,要遵循科学、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城市风貌相融合。画面对位要准确,边缘不翘边。裁剪要整齐、统一、美观。
(四)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6个月以上,如技术规格书或厂家对单体产品有更高要求的,遵循更高要求。质保期内不存在掉落、褪色、起泡、起褶皱等情况,质保期内成交人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或书面通知)即时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1小时内与采购人协商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五、完成时间
自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成交人需于3日出效果图给采购人确认(确认标识类别、内容、数量、规格和安装地点),确认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制作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成交人按要求完成供货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无误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成交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的,则由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请款资料核验无误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七、报价
限价:¥144,900.00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保险、人工服务费、装卸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责任)、制作及安装费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供货及安装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响应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响应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招标采购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含税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后承诺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6、业绩:具备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宣传标识牌制作项目的供货及安装经验,至少1个供货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未到场声明(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一、响应要求
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方式,响应人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
线上投标
平台登录: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门户(https://pur.yonyou.com/DGDSXNY)→首页→供应商注册→填写(点击下一步,完善供应商信息)→注册成功→返回招采平台主界面登录→投标。(详见右下角帮助中心相关指引)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资料并进行报价。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人须严格按照招标平台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以PDF形式上传到线上招采平台(PDF需为彩色盖章扫描件)。
2、报价文件必须按要求加密。
3、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开标结束,成交人需在收到结果确认函后缴存¥2,800.00(限价2%)的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该项目签署公司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如成交人发生任何违约,成交人同意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待全部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申请并核实无误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若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80010190010050708
如因成交人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30。
开标地址: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线上招采平台。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902(18468187249)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响应,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成交人如未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响应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响应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响应人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响应人的响应IP地址一样。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东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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