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血透中心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77079730-0/2017-01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郝光成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盛夏0717-67755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血透中心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17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77079730-0/2017-0129 有 效 期: 长期公开 文  号:
关 键 词: 责任科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人事工作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血透中心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宜猇发改审批【 2015】 20号”文和宜昌市猇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宜猇卫计文【 2015】 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 、建筑规模: 总面积 570平方米。

2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血透中心专业净化装修工程、空调及通风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资金来源:自筹。

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等级标准。

6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 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血透中心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2 、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实验室相关配套工程或者净化相关配套工程,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须提供原件)

3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原件,证件因年检或办证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如证件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开具的 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则为无效证件,评委不予采信)

4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须提供原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提供原件)

③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 、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职称证原件)

6 、拟派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一人)不得互相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

7 、投标人必须具备 65分 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级,诚信分值计为 80分。

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11 、投标人须签订《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证件如因遗失、年检或办证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能提供原件理由的证明原件,未合理说明理由的证明无效。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考核均以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的原件为准进行考核。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3 3 日至 2017 3 27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在《 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xt.ycztb.com/xtSite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 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元);通过企业基本帐户以转账的方式递交至“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户。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3 27 日上午 9:00时(北京时间), 相关原件资料及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标室,由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逾期送达的原件资料及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 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于 2017年 3月 3日在《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xt.ycztb.com/xtSite/)

招标人: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郝光成

联系电话: 0717-651795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宜昌市西陵二路上海春天大厦 26楼 2606室

联系人:盛夏 联系电话: 0717-6775526

时间: 2017年 3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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