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荔湾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荔湾区养老机构巡查督导项目比选的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持续化解我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风险,推进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荔湾区民政局采取公开比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具体承接2025年荔湾区养老机构巡查督导项目,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荔湾区养老机构巡查督导项目
(二)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0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1.开展实地巡查督导服务。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操作指引>的通知》(粤民函〔2023〕19号)和《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养老联席〔2020〕2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检查指标分解表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重点指导全区入住老人的养老机构在“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等9个方面,全面落实达标工作,完善日常管理台账,核查护理型床位占比,并持续推动全区养老机构规范运营管理,协助养老机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服务水平,并为其提供支援、转介服务。服务期内,根据区民政局工作安排,在2025年开展4轮养老机构督导工作,其中2轮为全覆盖检查,2轮为重点抽查(前一轮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15家机构)。
2.定期反馈评估情况和跟踪整改结果。开展服务安全巡查督导过程中,应当明细督导内容,做好养老机构服务情况的收集,并出具评估报告和建议。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区民政部门,并做好各养老机构的沟通协调培训工作,指导各养老机构全面达标,对养老机构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在2025年6月和10月,分别报送项目期中汇报和总结汇报,将评估情况、发现问题报至区民政局。
3.开展养老机构定期培训工作,为我区养老机构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
4.协助区民政局开展岗位补贴和就业补贴实地审核,对申请上述补贴的一线养老护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资助要求;
5.组织开展不少于10场银发集市活动。
二、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不超过12万元。
三、报名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有宣传、展览、活动策划等相关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备以下资质资格(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6.供应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未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四、报名材料
(一)比选报名材料清单目录(需注明份数);
(二)须提供第三点报名条件中提及所有资料;
(三)须提供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团队架构、工作团队专业人才及资质证明、法人证明材料及委托授权书等情况资料);
(四)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五)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盖章)。
注:比选意向人须提供密封的比选交易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报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资料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名资料为准。对比选公告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少于三家则本轮比选无效。
五、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
(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荔湾区民政局2楼210室。
六、比选方法
比选小组将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比选文件进行评审,从资质情况、服务方案、报价三方面进行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过程由荔湾区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员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137732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荔湾区民政局2楼210室。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荔湾区养老机构巡查督导项目
(二)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0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1.开展实地巡查督导服务。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操作指引>的通知》(粤民函〔2023〕19号)和《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养老联席〔2020〕2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检查指标分解表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重点指导全区入住老人的养老机构在“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等9个方面,全面落实达标工作,完善日常管理台账,核查护理型床位占比,并持续推动全区养老机构规范运营管理,协助养老机构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服务水平,并为其提供支援、转介服务。服务期内,根据区民政局工作安排,在2025年开展4轮养老机构督导工作,其中2轮为全覆盖检查,2轮为重点抽查(前一轮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15家机构)。
2.定期反馈评估情况和跟踪整改结果。开展服务安全巡查督导过程中,应当明细督导内容,做好养老机构服务情况的收集,并出具评估报告和建议。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区民政部门,并做好各养老机构的沟通协调培训工作,指导各养老机构全面达标,对养老机构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在2025年6月和10月,分别报送项目期中汇报和总结汇报,将评估情况、发现问题报至区民政局。
3.开展养老机构定期培训工作,为我区养老机构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
4.协助区民政局开展岗位补贴和就业补贴实地审核,对申请上述补贴的一线养老护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资助要求;
5.组织开展不少于10场银发集市活动。
二、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不超过12万元。
三、报名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有宣传、展览、活动策划等相关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备以下资质资格(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6.供应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未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四、报名材料
(一)比选报名材料清单目录(需注明份数);
(二)须提供第三点报名条件中提及所有资料;
(三)须提供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团队架构、工作团队专业人才及资质证明、法人证明材料及委托授权书等情况资料);
(四)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五)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盖章)。
注:比选意向人须提供密封的比选交易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报送,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资料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名资料为准。对比选公告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少于三家则本轮比选无效。
五、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
(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荔湾区民政局2楼210室。
六、比选方法
比选小组将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比选文件进行评审,从资质情况、服务方案、报价三方面进行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过程由荔湾区民政局安排工作人员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137732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荔湾区民政局2楼210室。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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