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瓮安县人民法院关于瓮安县瓮水广场社区红军路1号9幢2-2号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297.72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7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法友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7863679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瓮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8日10时至2022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瓮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瓮安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4/0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瓮安县瓮水广场社区红军路1号9幢2-2号 【产权证号:黔(2019)瓮安县不动产权第0016280号】 建筑面积:563.77平方米。

评估价:297.7269万元,起拍价:227.76107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

注意:本次拍卖标的已出租。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须符合相关部门指定的所有规定。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9月12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联系方式:18786367920微信同号,咨询联系人:刘先生。

本院已委托贵州黔法友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关责任由其自行负担。

特别提示: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拍卖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如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求强制拆除、涉及拆迁等问题法律政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设定抵押(质押)登记,拍卖成交后,抵押(质押)权人将从拍卖款项中优先受偿,无须竞买人另行支付。另,自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变价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2年9月27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0月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瓮安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2504255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或者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相冲突的,以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为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黔法友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1878636792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瓮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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