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0 16:24:54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I4401000055003493003 项目地点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
2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 集中开标地点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
金辉大厦1805室
3 审核批准文号 / 项目预算价 最高 2,880,000 元人民币 4 公告时间 2024-02-20 至
2024-02-23 4 项目资金来源 1、异议
(1)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工作时间内,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时限的工作时间内提出,招标人依法进行异议答复。
2、投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对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项目分类 服务/高新技术服务/技术引进 二 标段情况
五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工作时间内,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时限的工作时间内提出,招标人依法进行异议答复。
2、投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对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 备注
七 发布媒体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nmgxh.86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 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4-02-20 16:24:54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I4401000055003493003 项目地点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
2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 集中开标地点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
金辉大厦1805室
3 审核批准文号 / 项目预算价 最高 2,880,000 元人民币 4 公告时间 2024-02-20 至
2024-02-23 4 项目资金来源 1、异议
(1)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工作时间内,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时限的工作时间内提出,招标人依法进行异议答复。
2、投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对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项目分类 服务/高新技术服务/技术引进 二 标段情况
标段: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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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 |
五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工作时间内,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根据《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时限的工作时间内提出,招标人依法进行异议答复。
2、投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对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 备注
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誉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跨境电商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跨境电商系统维护运营项目) |
项目编号 | I4401000055003493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0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东胜分平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05室) |
公示期 | 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3日 |
发布媒介 |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nmgxh.86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最高限价(元)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河南跨境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870000 |
服务期/运维期 | 3年 |
质量要求 | 符合发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运维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NKHU78J) |
其他公示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河南成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服务期/运维期 | 3年 |
质量要求 | 符合发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运维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345021392K) |
其他公示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济南市励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840000 |
服务期/运维期 | 3年 |
质量要求 | 符合发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运维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M9BW80D) |
其他公示内容 | // |
七 发布媒体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nmgxh.86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 | 电子招标:内蒙招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nmg.86ztb.com】 | ||
单位工作账号 | 13134842064 | 单位工作账号 | 18147759123 | 联系人: 电话: QQ号: 电子邮件: |
单位名称 | 内蒙古誉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 | 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党旭 | 法人代表 | 刘宇 | |
联系人 | 赵蕾 | 联系人 | 刘永胜 | |
电话 | 0477-5107748(转分机803) | 电话 | 18147759123 | |
电子邮件 | zhaolei@ycxmzx.cn | 电子邮件 | 851579448@qq.com | |
地址(邮编)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环路7号街坊锦厦国际商务广场2号楼1566室(017000) | 地址(邮编)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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