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远华时代基坑支护工程
金额
25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7/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js2017-1458
预算金额25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轶137551970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CSJS2017-1458 招标人 长沙隆熙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房建市政 所属行政区域 长沙市
华远华时代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远华时代基坑支护工程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编号:开发改备【2017】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隆熙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远华时代基坑支护工程

2.2 建设地点:芙蓉中路与德雅路交汇处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4亩,净用地面积19221.29平方米,其中基坑支护工程为地下4层地下室,基坑底标高23.00米,基坑深度18米,基坑支护长度约576米。

2.4 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2.5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基坑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包含护壁桩、旋喷桩帷幕、腰梁、冠梁、预应力锚杆、砼支撑、砖砌挡墙 、桩间土网喷混凝土护面等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其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报名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的基坑支护工程或桩基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业的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报名资料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报名资料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从2017年11月20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要求,如办理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代替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入围工程经验证明;

(7)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不含安全员);

(8)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2)省外企业提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3)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及不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14)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1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报名资料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16)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报名资料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集中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6. 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6.2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6.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详见电子显示屏(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6.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6.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详见本公告第5条规定,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与报名资料一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出席。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万元)。

7.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账号:8002 2638 6308 019

账户名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恒泰支行

7.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华远基坑项目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即“ 华远基坑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基本资格审查时的投标保证金如未退回则该保证金在投标时仍然有效。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于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8.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建[2013]282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I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本项目须编制技术标,技术标为暗标。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隆熙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轶13755197055

13. 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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