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生活首开区一期住宅(3.6公顷)项目临时电设计及施工采购(二次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137917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东炜1394208977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彤139983016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生活首开区一期住宅(3.6公顷)项目临时电设计及施工采购(二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137917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工程施工
公告开始时间: 2023-10-08 14:0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联系人: 张东炜
联系方式: 13942089771
邮箱: zhangdongwei@cmhk.com
联合采购人: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大厦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彤
联系方式:
13998301692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生活首开区一期住宅(3.6公顷)项目临时电设计及施工采购(二次采购)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137917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生活首开区一期住宅(3.6公顷)项目临时电设计及施工工程。
2.2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属于生活首开区一期住宅(3.6公顷)项目临时电设计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电设计、报批以及设计图纸范围所包含的一切设备采购及施工: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电缆沟挖填;电缆槽、10KV电缆、低压电缆敷设;箱式变电站采购、高低压电缆采购、办理用电手续等。
2.3计划工期:3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工程地点: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4.1.1诚信要求
未被招商局集团(或招商局太平湾二级公司)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1.3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④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三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且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含以上),“/”代表或。【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及重大诉讼事件情况。【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3)项目经理要求:①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社保连续缴纳证明(供应商为其缴纳;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如报价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可向前倒推一个月】②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与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本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部分项目的资质条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本采购项目。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3-10-09 14: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3-10-10 14: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0-11 14:0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3-10-11 14:00:00

明细信息
名称 数量 单位 含税报价 备注
项目总报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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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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