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测定仪、汽车及其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采购结果正式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测定仪、汽车及其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JZB2011-23032X
二、项目简要说明:
测定仪2套、水质多参数分析仪1套、庭院灯18杆、汽车1台、电子汽车衡1台,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已于2011年12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询价采购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2年1月5日
2、评标地点: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
五、成交供应商信息:
分标 |
成交单位 |
成交单位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A分标 |
广州连华环保技 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南路鸣凤大厦418-420室 |
壹拾万零玖仟壹佰元整 (¥109100.00) |
B分标 |
无报价人报价,该分标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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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分标 |
南宁市衡器厂 |
南宁市北际南路10号 |
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49500.00) |
D分标 |
高邮市虎啸灯饰照明器材厂 |
扬州市北郊郭集工业园区 |
壹拾叁万贰仟捌佰肆拾元整(¥132840.00)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联系人:秦艳玲
2、联系电话:0773-2133073
3、传真电话:0773-2896986
4、联系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5、邮政编码:541001
七、公告时间:2012年1月6日
八、公告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监督管理部门:全州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814807
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