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9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补助90%,市县配套10%。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滨海县境内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苏北灌溉总渠位于淮安、盐城市境内,建成于1952年,西起洪泽湖高良涧,东至扁担港入海,流经淮安市洪泽区、清江浦区、淮安区及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滨海县,全长168千米,沿线有高良涧闸、运东闸、阜宁腰闸、通榆河立交地涵、六垛南闸5个梯级控制建筑物,设计行洪流量800立方米/秒。总渠是淮河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分泄淮河洪水、灌溉及排涝、南(江)水北调及通航等任务。
滨海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河道涡塘处理0.555千米;总渠南堤堤防加固5.45千米、防渗加固29.94千米;总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1座;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工程等别为I等,总渠堤防级别为1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1860万元,批复监理概算约178.8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盐城市滨海县境内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等)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建设监理工作,以及工程征地拆迁监督评估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4年6月8日开工,建设周期876天,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建设周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电子投标文件按1607天填写)。
2.5质量要求: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具体投资金额的,则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证明等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总监不接受退休人员,自2019年4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工程(指该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且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项目规模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拟派。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8日14时00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总监无在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11.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基数*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计算基数=所监理工程的合同结算价*1.8968%。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业绩 | 业绩 | (1)企业项目业绩:投标人2019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6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19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6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果上述材料不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具体投资金额的,则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发包人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分。】 同一项业绩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重复评分,总监理工程师得分优先。 | 4 |
2 | 资源配置 | 监理机构设置(不含总监) | (1)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上述专业配备齐全的得12分,每缺少一人扣2分,最低得0分。 (2)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合理、承诺在工时间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4分。(提供的在工时间承诺需附在投标文件实施阶段拟投入人员的进场计划表后) (4)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名得1分,最多得3分。 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19 |
年龄结构 | 所有监理人员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不超过2人的得3分,每多超1人扣1.5分,扣完为止。 | 3 | ||
3 | 监理大纲 | (1)监理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含施工、机电、金属结构、水保、环保等)完整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3)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5)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7)质量、进度监理措施 | (1)质量控制(筑堤速率、筑堤压实度、预制块生产、混凝土裂缝预控、钢筋保护层预控等)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8)造价、安全(含健康)监理措施 | (1)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2)编制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细则合理,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9)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水保、环保监理措施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水保、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10)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11)智慧监理 | 智慧监理方案合理可行,智慧监理设备配备先进、齐全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12)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13)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8分,有缺陷扣0.1~4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14)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控制措施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4 | 监理取费 | 本工程监理酬金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第7.3款。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100%时)得基本分18分,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下降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得分为20分(即报价为98%及以下)。 其余采用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20 | |
合计 | 100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7.6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批次招标为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县境内工程施工监理和滨海县境内工程施工监理共两个关联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投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阜宁县)到低(滨海县)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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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515-870192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鲍璐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