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扩建项目(2#、3#、4#学生公寓和口腔医学实训楼)阻尼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疑问答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059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芳瑜182372906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扩建项目(2#、3#、4#学生公寓和口腔医学实训楼)
阻尼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疑问答复
一、项目名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扩建项目(2#、3#、4#学生公寓和口腔医学实训楼)阻尼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0591001
三、问题及答复:
1、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4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评审后支付评审工程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我司有如下疑问: 1、若我司有幸中标,该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还有调整空间? 2、若可以调整,付款方式是否可以调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XX%预付款,进度款调整为产品供货完毕XX天内支付已供货部分产品合同金额XX%货款;安装完毕后XX天内支付已安装完毕部分产品合同金额XX%货款,剩余X%为质保金,最后一批货物供货安装完毕后算起2年质保,质保期满后15日内退还质保金。 请贵司予以解答为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我公司仔细阅读了“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扩建项目(2#、3#、4#学生公寓和口腔医学实训楼)阻尼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文件,为了避免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条款存在理解上的偏差,现需要贵单位能够予以明确: 一、招标文件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小节“且具备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阻尼器型式检测报告”,而后文多次出现“高耗能复合型阻尼器”等字样,包括评分条款及技术标准等处也有类似字样。对于出现产品名称表述不一致的现象,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我公司投标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可以为阻尼器相关材料也可以是高耗能复合型阻尼器相关材料,并且同样有效?
答:经与本工程设计方确认,本工程设计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规范《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采用了减隔震技术,减隔震技术措施中采用的阻尼器只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相关计算要求即可。因而,如果招标文件资格项和评标办法中出现前后产品名称表述不一致时,潜在投标者可根据国家规范要求提供相关阻尼器证明材料并视为有效;中标厂家需进行深化设计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风险。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5月3日发布的《建筑消能阻尼器》行业标准以及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中并未出现“高耗能复合型阻尼器”产品字样,此产品不属于国家规范内的标准技术产品,且并不具备行业内认可的名称规范。同时,河南省安阳市地震烈度为八度,属于地震高烈度区,建筑结构本体的减震非常重要;根据2021年7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两区八大类的工程项目(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均应采用减隔震技术,安阳市内的学校属于条例要求的应当采用减隔震技术的范畴。此项目中拟使用的产品不仅需要中标厂家依据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对产品进行细致的深化设计工作,同时还需取得业主方审核及认可。因此,只要后期提供的“阻尼器”产品能够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等技术要求,是否可以等同于“高耗能复合型阻尼器”?
答:经与本工程设计方确认,工程设计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规范《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采用了减隔震技术,减隔震技术措施中采用的阻尼器只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相关计算要求即可,中标厂家需进行深化设计工作,深化图纸需经设计方确认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提供的产品性能需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480号
联系人:孙老师/李经理
联系电话:0372-2226093/181037968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
联系人:张芳瑜
联系电话:18237290675
监督部门: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2K2492502XW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2-2990393
阻尼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疑问答复
一、项目名称: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扩建项目(2#、3#、4#学生公寓和口腔医学实训楼)阻尼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0591001
三、问题及答复:
1、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4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评审后支付评审工程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我司有如下疑问: 1、若我司有幸中标,该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还有调整空间? 2、若可以调整,付款方式是否可以调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XX%预付款,进度款调整为产品供货完毕XX天内支付已供货部分产品合同金额XX%货款;安装完毕后XX天内支付已安装完毕部分产品合同金额XX%货款,剩余X%为质保金,最后一批货物供货安装完毕后算起2年质保,质保期满后15日内退还质保金。 请贵司予以解答为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我公司仔细阅读了“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扩建项目(2#、3#、4#学生公寓和口腔医学实训楼)阻尼器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文件,为了避免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条款存在理解上的偏差,现需要贵单位能够予以明确: 一、招标文件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小节“且具备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阻尼器型式检测报告”,而后文多次出现“高耗能复合型阻尼器”等字样,包括评分条款及技术标准等处也有类似字样。对于出现产品名称表述不一致的现象,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我公司投标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可以为阻尼器相关材料也可以是高耗能复合型阻尼器相关材料,并且同样有效?
答:经与本工程设计方确认,本工程设计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规范《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采用了减隔震技术,减隔震技术措施中采用的阻尼器只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相关计算要求即可。因而,如果招标文件资格项和评标办法中出现前后产品名称表述不一致时,潜在投标者可根据国家规范要求提供相关阻尼器证明材料并视为有效;中标厂家需进行深化设计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风险。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5月3日发布的《建筑消能阻尼器》行业标准以及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中并未出现“高耗能复合型阻尼器”产品字样,此产品不属于国家规范内的标准技术产品,且并不具备行业内认可的名称规范。同时,河南省安阳市地震烈度为八度,属于地震高烈度区,建筑结构本体的减震非常重要;根据2021年7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两区八大类的工程项目(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均应采用减隔震技术,安阳市内的学校属于条例要求的应当采用减隔震技术的范畴。此项目中拟使用的产品不仅需要中标厂家依据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对产品进行细致的深化设计工作,同时还需取得业主方审核及认可。因此,只要后期提供的“阻尼器”产品能够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等技术要求,是否可以等同于“高耗能复合型阻尼器”?
答:经与本工程设计方确认,工程设计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规范《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采用了减隔震技术,减隔震技术措施中采用的阻尼器只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相关计算要求即可,中标厂家需进行深化设计工作,深化图纸需经设计方确认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提供的产品性能需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480号
联系人:孙老师/李经理
联系电话:0372-2226093/181037968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
联系人:张芳瑜
联系电话:18237290675
监督部门: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2K2492502XW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2-299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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