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基于融合服务平台的微服务应用集成开发及数据分析单项协议-20230523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基于融合服务平台的微服务应用集成开发及数据分析单项协议-20230523)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信科公司基于融合服务平台的微服务应用集成开发及数据分析单项协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要求基于融合服务平台微服务架构敏捷开发模式、Java开发编程语言和SpringCloud架构进行系统开发及运维工作。项目运行过程中,强化信息系统集成整合、信息共享、高效服务能力,支撑油田内部标准化的系统集成和共享,对该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进行管控和规范,以保证后续系统开发的实用性、可靠性、安全性、接口兼容性、微服务组件沉淀和组件化统一性等,使后续系统的开发工作始终按照既定技术路线运行。】
l 项目所在地:【天津】
l 预计发标时间:【2023年6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 应答人在【2019】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微服务相关系统开发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 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C、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清单、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程柳娟
邮箱地址:chenglj@cnooc.com.cn
附件1: 20230523-技术文件-信科公司基于融合服务平台的微服务应用集成开发及数据分析单项协议.docx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基于融合服务平台的微服务应用集成开发及数据分析单项协议-20230523)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信科公司基于融合服务平台的微服务应用集成开发及数据分析单项协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要求基于融合服务平台微服务架构敏捷开发模式、Java开发编程语言和SpringCloud架构进行系统开发及运维工作。项目运行过程中,强化信息系统集成整合、信息共享、高效服务能力,支撑油田内部标准化的系统集成和共享,对该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进行管控和规范,以保证后续系统开发的实用性、可靠性、安全性、接口兼容性、微服务组件沉淀和组件化统一性等,使后续系统的开发工作始终按照既定技术路线运行。】
l 项目所在地:【天津】
l 预计发标时间:【2023年6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 应答人在【2019】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微服务相关系统开发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 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C、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清单、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程柳娟
邮箱地址:chenglj@cnooc.com.cn
附件1: 20230523-技术文件-信科公司基于融合服务平台的微服务应用集成开发及数据分析单项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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