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六)-土建四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六)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备案。以沈和审批发改审字〔202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市本级投资50%、其他投资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六)-土建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该项目改造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涉及15个小区、82栋住宅楼、居民户数7155户,总建筑面积为52.67万平方米。改造工程包括小区内的房屋本体改造、园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公共配套设施改造、完整居住社区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4.工期要求:2023年06月09日 开工至 2023年09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澄清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5.项目具体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1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7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二)/(三)/(四)/(五)/(六)/(七)施工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项目中排名第一,按开标项目时间自然顺序确定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九、联系方式
2.工程规模: 工程: 该项目改造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涉及15个小区、82栋住宅楼、居民户数7155户,总建筑面积为52.67万平方米。改造工程包括小区内的房屋本体改造、园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公共配套设施改造、完整居住社区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001019262001004 |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六)-土建四标段 | 对顺天小区、南园康居楼、新华路30号小区进行施工,包括房屋综合改造工程:包含屋面防水,屋面保温,外墙保温,楼体外墙粉饰,楼道粉饰,单元门、窗维修更换,楼梯间扶手改造,楼梯间地面修缮,楼道灯具及管线维修更换,雨水管更换,室外坡道及台阶修缮,雨棚修缮,散水修缮等工程。女儿墙、屋檐修缮,暖管困扎,园区内现状建筑仓库粉饰。(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113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18.0 |
4.工期要求:2023年06月09日 开工至 2023年09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澄清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5.项目具体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1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7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2023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二)/(三)/(四)/(五)/(六)/(七)施工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项目中排名第一,按开标项目时间自然顺序确定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朱京军 | 姓名: | 朱京军 |
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 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98号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朱京军 | 联系人: | 司工 |
电话: | 024-83303033 | 电话: | 18602458102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司工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1860245810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syzbych@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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