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0112001702
预算金额66.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11200170-1
采购人(全称):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扬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移动互联新设专业补贴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1120017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移动互联新设专业补贴建设项目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668500
 合计金额小写: 668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移动互联新设专业补贴建设项目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1 一体式VR眼镜套件 Pico G2 4K 北京小鸟看看 5500 1 5500
2 VR模型打印机 Einstart XMARKE 仙临三维 13800 1 13800
3 VR教学素材资源库 华渔 定制 网龙华渔 46800 1 46800
4 VR智慧教学管理平台 兆途 V1.0 西安兆途 73772 1 73772
5 VR头盔 HTC HTC VIVE 3D 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 10000
6 数据采集平台 新大陆 NEWLAND-netapp 新大陆教育 54200 1 54200
7 先进制造仿真沙盘 Lenovo Lenovo-ETSP-V4 联想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20000 1 120000
8 移动互联硬件开发 Lenovo Lenovo-ETYD-V4 联想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35000 1 35000
9 实训平台-先进制造实训应用场景 Lenovo / 联想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32000 1 32000
10 充电柜 际庆科技 VR30 上海际庆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8500 1 8500
11 直播设备 / 定制 / 13800 1 13800
12 桌椅 宝华轩 T1206 宝华轩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600 12 7200
13 项目室桌子 宝华轩 T1802 宝华轩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3800 1 3800
14 无人机 大疆 “御”Mavic 2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2200 2 24400
15 运动相机 大疆 osmo pocket2 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3500 2 7000
16 平板电脑 Apple Apple iPad Pro APPLE(中国)有限公司 8860 2 17720
17 单反相机 尼康 D3500 尼康(中国)有限公司 7999 2 15998
18 项目室电脑 DELL 成铭3991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6980 12 83760
19 工作站 DELL T3640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13800 2 27600
20 项目室笔记本 联想 ThinkPad X1303CD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580 4 30320
21 空调 美的 KFR-72LW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6500 3 19500
22 智能眼镜 HTC VIVE HTC VIVE Pro Eye专业版套装 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850 1 12850
23 打印机 HP HP M454DN 惠普中国 4980 1 4980
24 合计 / / / / / 668500
25 合计大写 陆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2-16 —— 2020-12-25
3.2 履行地点: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中的所有设备于签定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乙方每推迟一天交货,按合同总价1%。支付 违约金。逾期履行超过15天,甲方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责任。特殊 情况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陈述,经甲方书面同意可适当延长供货期限。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350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4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正常运行12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乙方提交合同总价5%金额的收据即33425元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支行(长沙扬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3164300001801003535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前进路17号

法定代理人: 陈剑旄 法定代理人: 侯洋

委托代理人: 朱焕桃 委托代理人: 詹娟

电话: 0731-82782888 电话: 0731-82383935

传真: 0731-827828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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