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00]hrc[gk]2019001-2
预算金额62.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赖小阳15695961699
公告正文
漳州市园林管理局原东立交桥等道路绿化管养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600]HRC[GK]2019001-2 作者: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09:30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乙方福建琦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HRC[GK]2019001-2漳州市园林管理局原东立交桥等道路绿化管养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1 国内 626600.3 626600.3 / /
合计: 626600.3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陆仟陆佰元零叁角(¥626600.3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原立交桥等道路绿地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1、2019.5.1--2019.6.10期间绿化养护面积:原东立交桥等道路绿化,总面积为91318㎡,绿地面积均以实际踏勘数据为准,具体如下: (1)原东立交桥道路改造绿化(面积:15989㎡) (2)浦头港边绿化(建元路至水仙大街)(面积:39499㎡) (3)龙昌路绿化(迎宾路至新浦东路)(面积:24000㎡) (4)人民广场剩余绿地(面积:11830㎡) 5.1.2、2019.6.11--2019.12.31期间绿化养护面积:合并到期的浦头港东侧等绿化,总面积为156358.97㎡,绿地面积均以实际踏勘数据为准,具体如下: (1)原东立交桥道路改造绿化(面积:15989㎡) (2)浦头港边绿化(建元路至水仙大街)(面积:39499㎡) (3)龙昌路绿化(迎宾路至新浦东路)(面积:24000㎡) (4)人民广场剩余绿地(面积:11830㎡) (5)浦头港东侧绿化(面积:15499.97㎡) (6)日出印象边绿地(面积:4053㎡) (7)客运中心站周边绿地(面积:2226㎡) (8)浦头港泵房绿地(面积:893㎡) (9)九龙大道绿化带(漳州大桥至郭坑桥头)(面积:41365㎡) (10)浦头港支流绿地(面积:1004㎡) 5.2、绿化和设施养护内容 5.2.1、绿地(绿化带、花池)上所栽植的乔木、灌木、地被、草坪、时令草花等苗木的日常管理养护。 5.2.2、绿地(绿化带、花池)上供水设施、护树设施、防护围栏等园林设施的管理、维护; 5.2.3、绿地(绿化带、花池)卫生保洁,达到绿地(绿化带、花池)干净整洁,无生活垃圾、砖头石块、渣土杂物等。 5.3、乙方最低配置标准如下: 5.3.1、2019.5.1--2019.6.10期间 男性年龄应小于60周岁,女性年龄应小于50周岁。 (1) 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水车司机不少于1名。绿化管养及绿化保洁:每天现场工人不少于12名(普通工不少于9名、修剪技术工不少于3名)。 (2)乙方应配备养护所需的一切资材,如水车(7t以上该路段专用车1辆)、机械(绿篱机或打草机3台)、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期间施氮磷钾含量≥17-17-17的复合肥不少于2.5t)、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 5.3. 2、2019.6.11--2019.12.31期间 男性年龄应小于60周岁,女性年龄应小于50周岁。 (1) 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水车司机不少于2名。绿化管养及绿化保洁:每天现场工人不少于21名(普通工不少于16名、修剪技术工不少于5名)。 (2)乙方应配备养护所需的一切资材,如水车(7t以上该路段专用车2辆)、机械(绿篱机或打草机5台)、工具、农药(不含国家禁用)、化肥(期间施氮磷钾含量≥17-17-17的复合肥不少于2.5t)、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每月根据《漳州市园林管理局城市绿地管养标准(修订)》、《漳州市园林管理局城市绿地管养考核办法(试行)》对乙方日常绿化管养、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采购方根据《漳州市园林管理局城市绿地管养考核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计发管养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即62660.03元(大写陆万贰仟陆佰陆拾元零叁分)。承包合同期满后,该项目管养范围绿化达到移交条件,一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19.5.1--2019.12.31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须将报名竞标时承诺的管养人员、机械、车辆等投入在本项目的日常管养,如乙方未能履约,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包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2 若甲方未能按管养承包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乙方管养承包金,甲方将按月承包金的5‰/日支付乙方违约金,但因年终结算造成账户冻结或城建资金计划未下达等情况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一年之内,乙方不得参与甲方所招标的项目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如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在防台抗汛等极端气候(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号)应急抢险期间,乙方应在确保本合同约定的人员、车辆参与本合同抢险外,另抽调人员、车辆加入甲方抢险救灾队伍,由甲方统一安排抢险工作。 14.1.1、防台抗汛等极端气候(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号)应急抢险期间是指从气象部门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开始,至甲方通知抢险结束止。在此期间,若气象部门取消预警信号,但甲方的抢险工作仍在继续的,乙方应继续服从甲方安排参与甲方抗台抢险工作,直至甲方通知抢险结束。 14.1.2、2019.5.1--2019.6.10期间,当气象部门发布蓝色或黄色预警信号时,甲方要求乙方应抽调7名男工(占甲方要求总人数的50%)和1部农用车(配司机)(占甲方要求车辆总数的100%)参与抢险;发布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时,乙方应抽调14名男工(占甲方要求总人数的100%)和1部农用车(配司机)(占甲方要求车辆总数的100%)参与抢险。男工年龄应小于60周岁,且能熟练掌握手锯和油锯操作。农用车应不小于3.4米,无篷、适合运载树枝,农用车应配司机,司机不再另计人数。 2019.6.11--2019.12.31期间,当气象部门发布蓝色或黄色预警信号时,甲方要求乙方应抽调12名男工(占甲方要求总人数的50%)和1部农用车(配司机)(占甲方要求车辆总数的100%)参与抢险;发布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时,乙方应抽调24名男工(占甲方要求总人数的100%)和1部农用车(配司机)(占甲方要求车辆总数的100%)参与抢险。男工年龄应小于60周岁,且能熟练掌握手锯和油锯操作。农用车应不小于3.4米,无篷、适合运载树枝,农用车应配司机,司机不再另计人数。 14.1.3、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以上人员和车辆费用,若人员、车辆未能到位,按以下标准从乙方管养费中扣除:男工每人每天300元;农用车每车每天600元。 14.1.4、乙方抽调的工人、车辆在甲方指 定地点集中,必要时甲方将安排通宵值班。乙方组织的作业人员须穿着反光背心,戴好安全帽等,做好各种安全保护措施,并自备必要的抢险工具(如:砍刀、手锯、油锯、铁锤、高枝剪、路障等)。 14.1.5、甲方负责提供杉木、铁钉、汽油、人员加班快餐等。 14.2、在管养范围内更换苗木种类,不另计绿化面积及变更养护费用。 14.3、因市政工程建设、改造等原因,导致该路段绿化面积减少或增加的,按照双方约定的单价,相应减少或增加管养费用。 第一项2019.5.1—2019.6.10,管养面积为91318㎡的养护费用为:65450.3元,双方约定的单价为:6.3806元/㎡·年,第二项2019.6.11-2019.12.31,管养面积为156358.97㎡的养护费用为:561150元,双方约定的单价为:6.4212元/㎡·年。。 14.4绿地面积每增减达6500㎡,相应增加或减少1名工人,以此类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乙方: 福建琦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漳州市芝山公园内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南庭村水井仔组
单位负责人: 游建山 单位负责人: 赖小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2030082 联系方法: 15695961699
开户银行: 漳州市建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账号: 35001662433052508651 账号: 161050100100140589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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