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兴隆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揣智勇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悦0311-852323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兴隆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3-22 16: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3 09:00

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内容: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总长度 7.0km,建设生态护岸7.45km,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约 6万㎡,建设生态过滤堰 32 道及河道清淤平整等。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南台村、桲椤台村和二道河村。
2.1.3服务周期:1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2 16:00至2023-03-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3 09:0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南角旺角国际1815
邮编:
0673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揣智勇
联系人: 乔悦
电话:
0314-5057993
电话: 0311-85232360
传真:
/
传真: 0311-8523236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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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anzheng@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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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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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建行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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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501615636000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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