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汾湖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
金额
340.8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0.8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恒谊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634082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002001001 67fc10ee-b36f-4553-9230-1fa3b8f6949d 2024/06/08 17:00 汾湖专区

竞争性发包公告

编号:FHGZ20240023S

一、招标单位: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

工程名称:汾湖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                              340.861116万元

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控制价(标底、预算价)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发包方式:简易招标                            定标方法:合理价中标法

六、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苏州恒谊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七、标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入库企业直接网上投标,未入库企业及时在新点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汾湖专区)内进行注册,网址如下:http://www.etrading.cn/(详情请咨询软件公司4009280095-5)。办理地点: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系电话:63135593

八、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B类安全证书并已在汾湖高新区招投标管理系统内登记注册且通过审核备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九、投标方式:请于新点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汾湖专区)内投标(网址:http://www.etrading.cn/)。

十、购买发包文件截止时间:2024060817:00时。

十一、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061113:30时。

十二、开标时间:2024061113:30时。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使用生成标书的CA证书登录新点汾湖专区统一进行远程开标。

建设单位: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   联系电话:63135173

发包办: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63135593

代理公司:苏州恒谊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3408296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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