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关村大街沿线夜景照明工程(一期)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13203.3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9/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203.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婷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关村大街沿线夜景照明工程(一期)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关村大街沿线夜景照明工程(一期)二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关村大街沿线夜景照明工程(一期)二标段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淀发改[2019]3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中关村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中关村大街区域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约3.8公里 合同估算价 13203.39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南起北三环北至清华西门,共含12栋公共建筑、13栋住宅建筑、15座过街天桥及中央控制系统、中关村广场园林绿化的城市照明工程。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具有近三年已完成单项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照明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凡是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3.5 备注说明: /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备注说明:如果潜在投标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9 02 28 09 00 分至 2019 03 04 16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9 03 07 09 00 分至 2019 03 11 16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 03 18 16 00 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中关村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二层209室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 编: / 邮 编: 100089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王婷
电 话: 82575731-276 电 话: 82575731-276
传 真: / 传 真: 8257535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kejiyuan08@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万柳支行
账 号: 1005890001500022275 账 号: 33245603509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