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工程学院
乙方:福建省晨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GGZY[GK]2017111的福建工程学院计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4 | 4-1 | 台式计算机 | 台式计算机 | 120 | 582000 | 主机:HP ProDesk 480 G4 MT Business PCF9011000057显示器:HP V202b |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 我司承诺整机三年保修,三年免费上门服务,三年硬盘不返还服务。原厂CTO方式送货上门,由原厂商直接发货至用户,我司不得私自拆封改配。我司负责安装随机标配的正版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现场设备安装、调试,直至交付用户使用。 |
合计: | 582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贰仟元整(¥58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建工程学院;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承诺。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处理器类型: Intel Core i5-6500 3.2G 6M CPU ; 2、主板:英特尔H270芯片组; 3、内存类型:4GB (1x4GB DDR4 2400) 最大支持32G; 4、硬盘:1000G SATA 3.0Gb/秒,最高支持4TB 6.0Gb/秒; 5、显卡:集成; 6、声卡:Realtek ALC 221 Audio(所有端口立体声); 7、机箱类型:立式机箱,免工具开启维护.内置音箱,体积:15L , MTBF:100万小时 8、外置 I/O端口:8 个外置USB 端口;前置2个USB 3.1 端口;1 个VGA 视频端口;1 个DP视频端口;带电源故障指示灯; 9、扩展插槽:1个PCI,1个PCI Express x 4,1个PCI Express x 16,1个用于无线网卡的M.2 PCI-E; 10、光驱:无; 11、电源:310W 电源; 12、键盘/鼠标:标准USB简体中文键盘和鼠标; 13、软件:出厂预装正版Win7操作系统;主板集成非硬件式硬盘还原卡功能;支持自动和手动修改IP;支持网络同传、报警功能、BIOS参数同传、增量同传及断电、断点续传;任一台计算机可实现对机房中所有计算机实现重启、关机、冷却唤醒操作;支持多操作系统启动菜单选择;禁止指定受控端对外网络应用,支持对Linux系统(Ubuntu10.10)的保护,同传后Photoshop、AutoCAD、3DMax、金山毒霸等软件无需重新注册。电子教室功能,包括广播教学、学生演示、学生举手、提交作业、文件传输、远程协助、U盘锁定、屏幕锁定等功能, USB接口能够实现只屏蔽USB存储设备,其他鼠标键盘可以正常使用,可以实现授权U盘和加密U盘功能,硬件设备驱动程序的安装技术,应用软件自动安装与自动修复技术 14、显示器:19.5"宽屏1600*900 LED背光液晶显示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到货验收 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封,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則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2)设备安装调试 乙方应负责将本次采购的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运行。此期间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3)设备验收 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后,双方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与甲方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进行系统验收,在此期间,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題,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无条件免费更换新设备并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1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 29100元,乙方将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正常使用1年后,30个工作日内按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七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3、乙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有违约,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售后服务要求:乙方承诺整机三年保修,三年免费上门服务。原厂CTO方式送货上门,由原厂商直接发货至最终用户,乙方不能私自拆封改配。乙方应负责安装随机标配的正版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现场设备安装、调试,直至交付用户使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工程学院 | 乙方: | 福建省晨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号楼6层 |
单位负责人: | 童昕 | 单位负责人: | 曾开发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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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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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338421560 |
联系方法: | 18559916793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
账号: | 1402028109600017743 | 账号: | 432558358059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