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亮峰1896207616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资估算(万元)
1 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1、项目前期立项手续所有报告编制,包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稳评、节能评价、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等所有报告的编制(如涉及其他资质要求,由中标人委托自行第三方进行编制);2工程勘测、设计文件,包含河道原状断面报告(断面测绘以100米一断面,每条河道上不得少于三个断面、且不少于一个高程控制点)、施工图纸设计、概算等设计文件;3、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协助组织项目立项、文件审査等报批工作;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及之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生态河道覆盖率考核评估技术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全套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服务资料。) 50
项目规模:约2500万元
项目概况:暂估项目实施内容为:生态治理县乡河道27条。(招标人有权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勘测设计合同价款不做变化。)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立项报批,以大丰区行政审批局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为准。项目由各镇(区、街道)作为工程实施主体分别进行设计及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测、设计文件由中标人编制,工程立项涉及的其他报告编制可以由中标人委托自行第三方编制。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证书,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不在本项目中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等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任何一部分成果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5.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122.12/dfslhy/HuiYuanInfoMis2_DFSL/Pages/SSO/login.aspx
6.2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上午9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dafeng.gov.cn/ggzy/)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5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98026157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28号
联系人:朱亮峰
联系电话:18962076160

作者:陈小龙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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