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39.0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2-18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松涛
招标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师博文0394-8106517
中标公司周口市泓优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超聚算科技有限公司39.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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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2-18 | |||||||||||||||||||||||||||||
2、采购项目名称: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2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4月2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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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乔颖、贾旭辉、李志力(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 | |||||||||||||||||||||||||||||
收费金额: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地址:周口市西华县昆山路69号 | |||||||||||||||||||||||||||||
联系人:王松涛 | |||||||||||||||||||||||||||||
联系方式:131936011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师博文 | |||||||||||||||||||||||||||||
联系方式:0394-81065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松涛 | |||||||||||||||||||||||||||||
联系方式:13193601108 |
- 附件.zip附件.zip
六、技术参数响应表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序偏离
品名碳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
号说明
1.温度均一性:±0.10℃;1.温度均一性:±0.10℃;
2.温度准确性:±0.10℃;2.温度准确性:±0.10℃;
★3.光源:免维护LED光源★3.光源:免维护LED光源
★4.样本容量:96孔4样本容量:96孔
科
(48*2*0.2ml.,双反应模块)nl.双反应模块)
48
超
5.检测通道:6通道检测6通道检测(通(通可通道
1:FAM、SYBR;通道2:VIC道直.1:FANSYBR;通道2:
荧光实HEX、JOE、TET、TAMRA、CY3;VIC、HEX、JOE、TET、TAMRA、无
1通道3:ROX、TEXRAD;通道4:CY3;通道3:ROX、TEXRAD;时定量偏
PCR仪CY5;通道5:预留;通道6:离通道4:CY5;通道5:预留;
预留)通道6:预留)
6.反应体积:15ul-100ul6.反应体积:15ul-100uli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2-18
2022年4月12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24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2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指引、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4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2-18
项目名称: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包划分:1个包
包号 | 包名称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 | 450000.00 |
采购需求:(临床检验设备1台)(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
(2)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具备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凭证。当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还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
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4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周口市西华县昆山路69号
项目联系人:王松涛 联系方式:1319360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项目联系人: 师傅文 联系方式:13700823808
3.监督单位:西华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 0394-2662207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4月1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序号 | 条款 | 内 容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临床检验设备1台) 3)采购人: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
报价费用 |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 |
响应文件语言 | 中文 |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
报价范围及说明 | 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招标的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验收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60日内有效 |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样本资料及附件; | |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 | 无 | |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 | |
响应文件装订和密封要求 | 无 |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4月25日10点00分(见磋商公告)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
磋商时间 | 2022年4月25日10点00分 见磋商公告 | |
磋商程序和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 |
授予合同 |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
签订合同 | 1)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 |
供货周期 |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 |
付款方式 | 验收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一年后付清。 | |
勘察现场 | 无 | |
其他 | 无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2“采购人”: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验收、售后服务等。
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7“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3.1本次采购预算:见公告。
4.合格的供应商
4.1.1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
4.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1.3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4.1.4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4.2 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体系与承诺。
4.3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4.5 凡通过磋商小组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为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被否决。
4.6 因疫情原因,不组织现场勘查。
4.7 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并作出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未做出此承诺函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本项目,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l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5.3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
6.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3供应商应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疫情因素下物流,供货,安装,培训等;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疫情期间保证不因以上因素弃标的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中未做出此承诺函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本项目,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6.4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个日前,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以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8.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2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
8.3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
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2供应商使用其他语言的,以中文翻译为准。
9.3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0.1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1.响应性文件格式
1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2.竞争性磋商报价
12.1报价包括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12.2经过磋商后进行的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12.3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2.4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2.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3.l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14.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响应性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4.2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4.3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详细描述的资料。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均不再提交。
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jyzx.zhoukou.gov.cn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如未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网上响应文件,投标无效。
供应商须使用单位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操作指南》。
1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在会员系统成功上传,递交(接收)地点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
16.2若采购人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7.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之后进行再次上传,再次上传内容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署,修改后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
17.3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17.4.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
17.4.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7.4.3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竞争性磋商
18.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8.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8.2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
19.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9.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台计算机上制作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无效。
19.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9.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19.2.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19.3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9.4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19.6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9.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
19.7.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9.7.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9.7.3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19.7.4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9.7.5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19.7.6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19.7.7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19.7.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9.7.9不同供应商在同一台计算机生成的响应文件。
19.8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9.8.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
19.8.2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
19.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9.8.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
19.8.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 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2 |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3 | 纳税凭证和社保证明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4 | 财务审计报告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5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6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格式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7 | 合格供应商的声明函和承诺书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8 | 供货期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9 | 投标有效期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10 | 货物技术要求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11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见招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
12 | ||||
13 | ||||
14 | 结论 | 是否通过审查 |
20.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0.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0.4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0.5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0.6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1.竞争性磋商
21.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
21.2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
21.3磋商内容包括:
21.3.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1.3.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1.3.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1.3.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及其他信息。
21.4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
21.4.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1.4.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5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报价为一次报价,依据供应商的投标函和开标记。
六、评定标准
22.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磋商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从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选取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
22.2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价。
评标方法:
评分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报价得分 | (30分) | 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分) 注: 1.若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控制价,做废标处理。 2.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评标报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评标报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供应商)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
技术部分 | (35分) |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5分,技术参数中凡带“★”标识的参数如有一项不满足扣3分。注:技术参数中凡带“★”标识的参数: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检验报告),不提供或提供但无效则视为不满足。 | |
商务部分 | (35分) | 1、投标人提供产品《荧光实时定量PCR仪》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符合《GB/T3325-2017》标准的检验报告的得5分,不提供、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相关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产品授权书的得5分,注:生产厂家授权产品应满足货物技术参数,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所投设备入选优秀医疗国产设备产品目录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符合IECQ有害物质过程管理程序并有IECQ(有害物质过程管理)证书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货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提前1天,加1分;最多得5分。(作出承诺) 7、投标人提供类似产品完整业绩每份得5分,最多得5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缺项不得分) |
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计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报价较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2.4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5若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磋商小组有权根据采购人意见及其实际情况,拒绝该报价。
22.6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2.7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2.8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人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3.竞争性磋商终止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竞争性磋商终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竞争性磋商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成交通知
24.成交通知
24.1在发出成交公告后请采购人、中标人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授予
25.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25.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协议。
25.3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质疑处理
26.质疑程序及处理
26.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按照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6.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3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提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26.4质疑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响应性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响应性文件中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由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以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需求 |
1 | 荧光实时定量PCR仪 | 1.温度均一性:± 0.10℃; 2.温度准确性:± 0.10℃; ★3.光源:免维护LED光源 ★4. 样本容量:96孔(48*2*0.2ml,双反应模块) 5.检测通道:6通道检测(通道1:FAM、SYBR;通道2:VIC、HEX、JOE、TET、TAMRA、CY3;通道3:ROX、TEXRAD;通道4: CY5;通道5:预留;通道6:预留) 6.反应体积:15µl - 100µl; 7.样本检测灵敏度:最小分辨率为1个拷贝 8.检测动力学范围:100-1010 9.控温模式:模块控温/试管控温; 10. 升降温速率: ≥4.0℃; 11.热盖:自动热盖 12.荧光激发波长: 通道1:470nm 通道2:530 nm 通道3:585 nm 通道4:630 nm 13.荧光检测波长: 通道1:510 nm 通道2:565 nm 通道3:620 nm 通道4:665 14.激发光源: 大功率LED光源 15.检测器:高灵敏度光电传感器 ★16.激发、检测光的传输模式:每一反应孔独立的光纤传输 ★17.温控精度(HRM高分辨熔解曲线):±0.1℃ 18.热 盖:电子自动锁控热盖 19.注册认证:CFDA、CETUV ISO13485:2016 20.检测方式:反应管的底部侧面激发、检测 |
2、售后服务内容及要求:
2.1质量保证:按本项目的行业规则或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约定执行。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更换,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2.2售后服务:免费质保1年,在接到采购方服务请求后,48小时响应,24小时内上门解决问题;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的收费按相关行业规则或由双方协商收取。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
2.1验收:由最终用户组织验收。
第四章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性文件的评价。
重要提示:
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格式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
职务。
特此证明。
附: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2-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
委托人授权(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人:
投标人电子公章:
被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2-3
供应商资格其他资料
格式3
投标函
致: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委托代理人 (全名、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报价为: 元,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4)一旦我们成交,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们完全理解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的义务。
(6)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我们保证:
(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不以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不与采购人和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
(4)不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4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最终投标报价(包:) (人民币) | 投标总价: 大写: |
备注 |
投标人电子公章: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
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格式5
.投标分项报价表
谈判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标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谈判供应商公章日期:
格式6 技术参数响应表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 |||
序号 | 品名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 偏离说明 |
1 | ||||
2 | ||||
(可根据需求自行更改)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7
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8
合格供应商的声明函和承诺书
投标人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9 其他资料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格式10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
(十ー)撞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料;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标准文本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供 应 商:
合 同 签 订 地:
合 同 签订 时 间:
合同签订指引
一、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
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以网上发布内容为准);
2、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公告内容);
3、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
4、采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5、采购单位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6、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
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
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纸质或DP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2、针对该项目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答复(纸质并签章);
3、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5、供应商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
6、供应商和采购人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
三、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有采购人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合同公示。
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
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内容;
2、不得以次充好、高投低配,确因在合同执行中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提供相关依据;
3、对因客观上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造成的,应提供采、供双方的纸质备忘录材料;
4、在满足验收条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5、供应商应提供需验收物品的清单、参数、使用手册、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
6、采、供双方约定的验收机构及相关人员组成情况。
7、督促采购人在项目验收结束并达到相关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合同内容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财政委托号: (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填写)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 |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行业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的交货期限 。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该项目是否实行预付款:
实行预付款的条件和比例:
合同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比例:
(具体付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采、购双方的具体约定
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受托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承担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项目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签字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有不同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验收报告上应注明不同意见的内容。
4、甲方视情况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承担方式: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
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从 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 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
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 %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履约(或质量)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以现款的形式提供。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若确需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十五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六条 合同纠纷调处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向本项目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对方在合同履约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 下列关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交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后,采购中心留存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
(十ー)擅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服务数量,更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料;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
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 目 评 标 报 告
一、开标情况:
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开标会于2022年
04月25日10时0分在第九开标室(政采407)召开,截止到2022年04月25日
10时0分,本次开标项目共收到3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记录如下:
分包: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zk202204052-
1)
:
交货期(日历
报价(小写
签章
开标备注
保证金(元)
供应商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天)
)(元)
序
号
0
5
446000
周口市泓优
商贸有限公
周口市泓优商贸有限公司
1
司
0
5
390600
河南超聚算
科技有限公
河南超聚算科技有限公司
2
司
0
10
307000
河南德门斯
顿科技有限
3
河南德门斯顿科技有限公
司
公司
开标时间:2022/4/25 10:00:00
二、评委组成
评委类别(经济
专业技术职称
姓 名
序号
/技术)
经济、技术标评
乔颖
1
委
经济、技术标评
贾旭辉
2
委
口
EPoin
00I0
Epoin
经济、技术标评
李志力(采购人
3
委
代表)
三、评标情况
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评标会于
2022年04月25日10时0分在第十四评标室(政采520-6)开始进行。
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委会内部独立进行。
评委会首先对每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单
位情况如下:
未通过原因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无
其他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可以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和综合比较,并进行了打分。最终打分结果如
下:
排序
最终得分
评审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390600.000
河南超聚算科技有限公
1
90.08
1
0
司
446000.000
周口市泓优商贸有限公
2
76.97
2
0
司
307000.000
河南德门斯顿科技有限
3
70.00
3
0
公司
四、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情况,一致同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河南超聚算科技有限公司
第1中标候选人
周口市泓优商贸有限公司
第2中标候选人
河南德门斯顿科技有限公司
第3中标候选人
评委会负责人(组长):
口
EPoin
00I0
Epoin
pwqz_109749(签章)
评委会成员:
pwqz_109750(签章)
pwqz_109714(签章)
监督人:
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PCR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评标委员会
2022年04月25日
口
EPoin
00I0
Epoin
页报价表
缘
谈判供应商名称:河南超聚
南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标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货物名称:荧光实时定量PCR仪生产厂家:上海宏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品牌:宏石规格型号:SLAN-96P | 1台 | 390600 | 390600 | |
总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零陆佰元整):¥390600.00元 | 总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零陆佰元整):¥390600.00元 | 总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零陆佰元整):¥390600.00元 | 总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零陆佰元整):¥390600.00元 | 总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零陆佰元整):¥390600.00元 |
谈判供应
科技
四.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西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析仪采购项目有 |
投标人全称 | 欢河南超超科有限公 |
最终投标报价(包:1包)(人民币) | 投标总39Q688.00元大写:叁拾玖万零陆佰元整 |
备注 | 已包含其他费用原科技有 |
投标人电子公章:海超精算科技有限公司
南
太高
备注: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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