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市广信区煌固镇八都村一处煤矸石废渣转让
金额
251.2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2zc00017
预算金额251.2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JX2022ZC00017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信区煌固镇八都村一处煤矸石废渣转让
标的名称: 上饶市广信区煌固镇八都村一处煤矸石废渣转让(转让底价:251.230000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2-01-27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2-02-16
项目简介: 上饶市广信区煌固镇八都村一处煤矸石废渣转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华信评报【2022】第003号《评估报告》。 2.标的的新旧、规格、数量、重量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公告中公布的煤矸石数量是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方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应对煤矸石拍卖点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煤矸石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5.在标的物清转运的过程中 ,如需用到其他单位自建的道路完成运输,受让方应与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在清转运中的一切事务及纠纷,拍卖公司、转让方、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6.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受让方的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自行承担所有安全及经济责任。 7.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与上饶市广信区煌固镇人民政府签订《道路修复、生态修复协议书》,并缴纳40万元废渣运输后道路修复、废渣场生态环境修复履约保证金。 8.拍卖成交后,标的清转运工作必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2年内完成,清转运及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承担:由受让方负责缴纳; (2)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交易费用: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20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cqjy.jxcq.org:8088/)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江西物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7936277(陈)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2年2月18日15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833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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