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jfzc-jc-202303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达州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孟佳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132817552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05
公告正文
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日
(招标编号:MJFZC-JC-202303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达州市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02)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
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03)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04)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05)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
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06)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07)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08)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
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09)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0)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1)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
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2)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3)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4)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
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5)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6)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7)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
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8)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19)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20)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
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21)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22)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23)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
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024)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25)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026)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
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凤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己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02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遣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03达州市公开遏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04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遘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遍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05达州市公开遭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06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遭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遭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07达州市公开遭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08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己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09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0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己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遭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1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2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3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4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5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遏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6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7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己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遣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遽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8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凤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19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迥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20达州市公开遭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21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遭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遭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22达州市公开遭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己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23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己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遭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24达州市公开遽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25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026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具有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
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
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己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
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2021年4月1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
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1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上获取:在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上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 13281755215.2.线下获取:参与遴选的供应商
应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中迪红星美凯龙1-1栋8006室(四川孟
佳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遴选文件:1)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可以提前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
件1),在获取遴选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中迪红星美凯龙1-1栋8006室(四川孟佳帆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17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中迪红星美凯龙1-1栋8006室(四川孟佳帆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七、其他
达州市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达州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达州市财政局
地 址:达州市达川区通州大道58号
联系人:宁先生
电 话:0818-26750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孟佳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中迪红星美凯龙1-1栋8006室
联系人: 何先生
电 话: 13281755215
电子邮件: 34274416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X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盅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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