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王家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原淮安鼎蓝化工有限公司厂区范围残存危险废料处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原淮安鼎蓝化工有限公司厂区范围残存危险废料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HAZC-2020060196-001-HY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50万元;
(2)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9年12月-2020年5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9年12月-2020年5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7)凡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8)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9)投标人具有危险废料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危废的相应运输资质,如自身不具备该危废运输资质,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完成本项目的运输工作,并提供与该危废运输单位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合作意向书和运输资质);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12)本项目严禁擅自分包或转包。
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和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参与评审。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4.2条。
4、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4.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23日
获取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2 澄清、答疑文件发布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或下载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未连续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6月24日14:30时(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投标文件是指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
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签到后到财务室统一核对(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开户账号:10352201040052100 (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2)履约保证金:
①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②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③中标人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相关执行文件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法函〔2011〕181号]为依据。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④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中标人。
7、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李凌 电话: 13861596617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王家营街道办事处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姜秋如 电话: 13776705987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潘丽丽 电话: 15896164163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5楼
邮编:223300
(3)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林;联系电话:0517—84934506
联系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7室);
8、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附件:
(HAZC-2020060196-001-HY)原淮安鼎蓝化工有限公司厂区范围残存危险废料处置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