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慧审判功能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3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bc-2023-016
预算金额630万元
招标公司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级
招标联系人宋锦山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飞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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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慧审判功能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4-06-12 | ||||||||||||||||||||||||
采购项目编号:HBBC-2023-01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崇光路与崇光东巷交叉口西侧100米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锦山 0313-40369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四方台沟街1号凤翔山庄29号楼1单元3层3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贾飞 0313-2300230 采购预算金额:6300000.00 采购用途 : 为了满足审判业务需求,需采购网络信息化机房、审判庭、调解室、视频会议室、数字审委会、执行指挥中心设备,主要包括网络安全设备、核心交换机、安全感知管理平台、互联网庭审主机、视频会议系统、数字审委会等设备,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等软件以及简装修施工服务、数字化机房建设安装服务、机房设备搬迁服务、数字法庭搬迁服务、数据迁移、扩容服务、产品升级服务、集成服务等。#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于非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6-1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6-19 时刻说明:8:30-12:00-13:3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3 09:00 开标时间:2024-07-03 09:00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null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其中采购的标的“简装修 施工服务、数字化机房建设安装服务、机房设备搬迁服务、数字法庭搬迁服务、数据迁移、扩容服务、产品升级服务、集成服务”为配套服务,依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对配套服务做出声明。其他货物的所属行业除“话筒呼叫控制嵌入软件、全数字会议系统软件、会议主席控制内嵌软件、全数字会议系统音频传输内嵌软件、网络中控系统逻辑处理内嵌软件、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软件、无纸化升降器内嵌软件、无纸化会议终端软件、无纸化流媒体服务器嵌入软件”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余均为工业。 (四)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注册登记,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解密开始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自己办公地点(无需到达开标地点)按规定的解密结束时间前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设备自备。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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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慧审判功能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4-06-1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BC-2023-016 项目名称: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慧审判功能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3000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为了满足审判业务需求,需采购网络信息化机房、审判庭、调解室、视频会议室、数字审委会、执行指挥中心设备,主要包括网络安全设备、核心交换机、安全感知管理平台、互联网庭审主机、视频会议系统、数字审委会等设备,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等软件以及简装修施工服务、数字化机房建设安装服务、机房设备搬迁服务、数字法庭搬迁服务、数据迁移、扩容服务、产品升级服务、集成服务等。#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于非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 2024年06月19日, 8:30-12:00-13: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3日09点00分 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其中采购的标的“简装修 施工服务、数字化机房建设安装服务、机房设备搬迁服务、数字法庭搬迁服务、数据迁移、扩容服务、产品升级服务、集成服务”为配套服务,依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对配套服务做出声明。其他货物的所属行业除“话筒呼叫控制嵌入软件、全数字会议系统软件、会议主席控制内嵌软件、全数字会议系统音频传输内嵌软件、网络中控系统逻辑处理内嵌软件、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软件、无纸化升降器内嵌软件、无纸化会议终端软件、无纸化流媒体服务器嵌入软件”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余均为工业。 (四)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注册登记,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解密开始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自己办公地点(无需到达开标地点)按规定的解密结束时间前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设备自备。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崇光路与崇光东巷交叉口西侧100米 联系方式: 宋锦山 0313-4036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百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四方台沟街1号凤翔山庄29号楼1单元3层301 联系方式: 贾飞 0313-230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飞 电 话: 0313-2300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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