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耒水中游煤矿带(永兴县)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费、设计及预算编制费用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兴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耒水中游煤矿带(永兴县)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费、设计及预算编制费用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耒水中游煤矿带(永兴县)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费、设计及预算编制费用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23]69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S-2023-CG-029
4、采购项目预算:¥10866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t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可选择银行转帐或纸质保函或电子征信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湖南南方丘陵山地带南岭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耒水中游煤矿带(永兴县)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费、设计及预算编制费用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项 | ¥1086600.00 | ¥10866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文锦路7号鑫沙苑小区A2栋1单元202室)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0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文锦路7号鑫沙苑小区A2栋1单元202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2)地 址:永兴县永兴大道371号
(3)联系人:李建勋
(4)电 话:1397350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文锦路7号鑫沙苑小区A2栋1单元202室
(3)联系人:尹女士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5115594377
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2)电 话:15115594377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