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肃】某市教育局标准化考场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摄像机-询价结果公示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59万元
中标公司甘肃省千京商贸有限公司22.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某市教育局标准化考场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摄像机]
公开询价结果公示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序号
成交供应商排(按综合排名排序)
数量
单位
报价金额(元)
1
定西唐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224199
2
甘肃省千京商贸有限公司
1

225480
3
定西前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225900

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人:定西唐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224199元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4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7793226201】
邮箱地址:【1637947074@qq.com】
 
采购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定西分公司
                日期: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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