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阜平县农村饮水灾后重建工程(工程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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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61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阜平县农村饮水灾后重建工程(工程监理)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农村饮水灾后重建工程(工程监理)已由 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2023]3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平县农村饮水灾后重建工程(工程监理)
(2)建设规模:重建集水井42座,修复水源井1眼,重建井房12座,重建截潜坝13座,修复截潜坝1座,重建蓄水池11座,修复蓄水池1座,重建供水管道170365米;
(3)建设地点:阜平县12个乡镇;
(4)监理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保修阶段止;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9 09:00至2024-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两个平台均须下载,缺一不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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